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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自查报告
2022-11-04   作者:韩宗惠 点击数:  
 索 引 号  1506129692/xjytyj/2022-00126  发布机构  洪雅县教育体育局  公开日期  2022-11-04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失效日期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洪雅县人民政府

关于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的自查报告

眉山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按照《眉山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开展2022年对县(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的通知》及《评价指标》要求,现将我县2018—2020年履行教育职责反馈问题整改、2021年履行教育职责和2022年教育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8—2020年履行教育职责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教育经费未实现“两个只增不减”

针对2019年因中央环保督察关停小水电站和矿山补偿支出等工作导致的6268万元教育投入缺口,2020年增加投入4000万元,用于洪雅中学、田锡中学和新建三所幼儿园的设施设备采购;增加投入120万元,将普通高中教师绩效考核总额提高到年人均7万元标准。2021年增加教育投入2350万元,其中提高全县教师绩效考核奖励600万元,第六幼儿园建设1500万元,义务教育学校微机室设备更新250万元。

(二)关于教育资源不足

1.改善办学条件。针对部分校(园)教学及辅助用房、生均体育运动场馆不足及大班额等问题,投入1.8398亿元修建的田锡中学2021年9月投用,增加初中教学班45个、学位2250个。投入2080万元新建致远学校综合楼、实验小学教学楼,于2021年9月投用,分别新增学位360个和540个。新建的实验中学综合楼于2021年9月投用,新增学位750个。新建的第五幼儿园于2021年3月投用。新建第四幼儿园于2021年9月投用。

2.加快布局调整。按照“幼儿园就近就便、小学向乡镇集中、初中向中心城镇或片区集中、高中向县城集中、资源向寄宿制学校集中”的思路,推行“学区制”改革。一是做强两个中心,以强提质。将洪川镇打造为教育“主中心”,将柳江镇建设为教育“副中心”。通过3—5年时间优化布局、整合资源,力争2025年市县全县小学13所、初中5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2020年9月撤并中保高中、高庙中学、张村小学;2021年9月拆并吴河小学、柳新小学、竹箐小学、义公小学、青杠坪小学、止戈中学、汉王学校初中部。二是做优三个学区,以城带乡。以县城和柳江镇为中心点,将全县划分为“江南学区”“江北学区”和“柳江学区”,在学区内探索推行“学区制”管理。组建县学区管理委员会,在各学区推荐一所品牌学校作为领办学校,推行教师、经费、管理、职称、资产“五个统一”试点。

(三)关于师资保障不力

2020年通过公招考试补充教师64名,考核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安置免费师范生18名,县外选调引进教师8名,共补充教师90名。2021年通过公招考试招聘幼儿园教师21名,考核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安置免费师范生30名,县外选调教师2名,共补充53名。2021年3月第四幼儿园、第五幼儿园核定事业编制42个,全县增核公办幼儿园编制共66个。2022年洪雅县第六幼儿园核定事业编制为24个,全县幼儿园教师编制共200个。2022年公开招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63名,考核聘用公费师范生17名,县外选调教师10名。

(四)关于督导机制不健全

2021年2月23日完成责任督学换届,实现各校、园(含民办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全覆盖。2021年6月完善学校督导工作考核标准。2021年8月完成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调整。2021年10月印发《洪雅县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责任分工方案》《洪雅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工作规则》《洪雅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2022年4月设立总督学。

二、2021年履行教育职责情况

(一)加强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

1.建立县级党委、政府领导联系学校制度。县委、县政府认真履行教育主体责任,县政府常务会议多次专题研究教育工作,协调解决教育重大问题,每年听取1次校(园)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建立健全党委、政府领导联系学校制度,主要负责同志多次深入教育一线调研,前往学校看望慰问师生。党政主要领导深入学校为师生上思政课,加强中小学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组织全县思政课教师开展“四史”赛课活动,提升思政课教师业务水平。

2.各级各类学校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印发《2021年党建工作要点》《洪雅县2021年教育体育工作要点》《关于召开2021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等文件,建立县委、县政府班子成员联系中小学党组织制度,将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到教育教学工作中,与教育教学业务同部署、同落实、同考评,加强过程指导与督查,确保工作实效。结合“学区制”改革,2021年组建3个学区党委。根据学校布局调整,新成立党组织4个,撤销党组织6个,全县40所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1所民办中职校,均单独设立了党组织,47所民办幼儿园建立单设党支部3个、联合党支部9个,做到各级各类学校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县委每季度组织召开机关党建工作盘点交流会,听取学校党建工作情况汇报,每年组织召开一次党建工作述职会,听取学校年度党建工作情况汇报。

3.学校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健全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建工作标准化建设的通知》,完善学校党建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指导标准,强化学校对党员的日常管理、组织关系管理,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及时研究处置党建工作相关问题。根据市委组织部、市委教育工委联合印发《眉山市贯彻落实〈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重点任务清单》要求,按照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稳妥推进原则,在做好思想、组织、工作准备的前提下,成熟一个调整一个,稳步推进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目前22所学校完成了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工作。

(二)落实教育优先发展

4.教育经费实现“两个只增不减”。2021年,我县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投入4.17亿元,较上年(4.08亿元)增长2.41%。各级各类学校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为:中等职业学校7224.75元,较上年增长1.45%;普通高中13389.13元,较上年增长1.27%;普通初中17812.36元,较上年增长0.22%;普通小学12189.23元,较上年增长0.58%;幼儿园4018元,较上年增长0.97%。

5.生均公用经费拨付情况。生均公用经费严格按照标准足额拨付,2021年学前教育生均500元、小学650元、初中850元、特殊教育6000元、普通高中1920元、职业学校800元。

6.经费有效监管。完善《洪雅县教育系统财务管理制度》,对各项费用支出进行严格管理。无违纪违规行为发生。

(三)统筹落实教育改革发展重点任务

7.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县委、县政府按照年度工作目标,加强组织领导,把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列入本年度重要议事日程,坚决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倾向。2021年未下达升学指标或以中高考升学率考核学校和教师,未将升学率与学校工程项目、经费分配、评优评先等挂钩,全县没有通过任何形式以中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教师和学生,没有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推进中学生素质评价改革,精心组织学校填报“眉山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综合素质评价B及以下学生不能参加省级示范校切块招生。制定《2020—2021年度教育目标考核方案》,考核结果用于年度目标考核奖励。

8.深化职业教育改革。精心组织学习《职业教育法》,通过融媒体中心、学校LED屏等多方位宣传。优化中等职业教育生源布局,全县高中阶段普职比大体相当。推动职业教育内涵发展,完善产教融合办学体制,创新校企合作。投资2.1亿元启动眉电校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

9.推进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学校布局调整。制定《洪雅县基础教育布局调整工作方案》,积极推进全县布局调整。2020—2021年相继撤并吴河、柳新等7所学校,调整天宫、东岳等4所学校招生。优化幼儿园布局调整,先后剥离4所小学附设园,设立为城区公办园分园,新建县第五、第六幼儿园。建立学前教育“校联体”,通过结对帮扶、送教下乡、跟岗学习等形式充分发挥城区公办园引领示范作用,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10.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积极推进高考综合改革,专设洪雅县教育考试中心,核定事业编制4个,配备专职招考机构人员。洪雅中学改扩建工程建成投用,新增教室30个、各类功能室30个,基本满足选课走班制的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践探索研究。建成高清标准化考场5个,充分保障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严格按照每生每年1920元足额拨付,高中考试各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其中2021年考试费用预算20万元,高考安检设备预算0.96万元,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系统日常维护预算0.3万元。

11.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我县无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12.建设服务全民的终身学习体系。建立健全社区教育办学网络,采取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形式构建“社工总站+镇社工站+村(社区)社工室”三级社工服务体系。大力发展老年教育,成立县老年人体育协会、县爱乐乐团、县老年大学等社会团体,举办老年人防网络诈骗讲座、广场舞比赛、门球比赛等,推进老年人养教结合。

13.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继续推进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2021年2月7日县政府召开第89次常务会议,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教育督导体制改革视频会议精神,完成责任督学换届,印发教育督导成员单位分工及工作规则,县政府总督学设立并配备到位。2021年县级财政督导专用经费预算13.75万元。

(四)保障和促进教育公平

14.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2021年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88.52%,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51.67%,达到省定“80·50”目标。2021年3月第五幼儿园开园,2021年9月第四幼儿园开园,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较2020年上升1.47%。组织全县幼儿园和小学开展“幼小衔接我们在行动”主题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杜绝“小学化”现象。开展首届“文轩杯”幼儿教师优质课展评活动,促进幼儿教师业务水平与教学能力的提高,提升全县幼儿园办园水平。城区7所公办园已辐射各小区,完成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

15.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我县已启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制定优质均衡督导评估规划,拟于2025年接受国家检查。印发控辍保学系列文件,开展控辍保学核查,脱贫户子女失辍学保持“清零”,残疾儿童入学率100%,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8.6%。

16.消除中小学大校额、大班额。坚持“就近入学,划片招生”的原则,充分调研分析全县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划定每所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及招生规模,坚持划片招生。制定《洪雅县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方案》,严控大校额、大班额。洪雅中学改扩建工程建成投用后增加学位1500个,基本消除高中大班额。

17.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完善《洪雅县教育系统学校伙食团财务管理规定》,规范伙食团财务支出,保障食堂从业人员待遇。学校伙食团坚持公益、非营利性原则,无对外承包或委托经营现象。

18.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制定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制度,开展高校毕业生回访工作。2021年回访高校毕业生337人,开发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51个,提供就业见习岗位100个,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57人。

19.全面落实学生资助政策。制定《洪雅县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洪雅县教育扶贫救助基金管理办法》,2021年各级各类资助惠及学生19625人次,发放金额1433.401万元。无违规资助行为发生。

20.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制发《洪雅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洪雅县新型智库建设方案》,将眉山电子职业技术学校作为洪雅县乡村振兴智库牵头单位,共促职业教育与乡村振兴发展。

(五)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情况

21.健全“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不低于公务员”长效机制。印发《洪雅县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随当地公务员收入动态调整办法》,义务教育教师2021—2022学年度绩效考核人均2.2万元。

22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印发《洪雅县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对照检查,对自查问题进行整改,并建立工作台账,签订教师廉政从教承诺书,将师德考核作为评优选先的依据。

23.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牵头成立专项督导小组,对社会事务进校园进行专项审核,定期到校实地督查落实情况,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

24.统筹中小学教师编制管理。根据生源变化,以“学区”为单位动态调整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各阶段师生比均达国家标准。2021年公招、考核招聘、县外选调共补充教师53人,全县动态调整教师编制共66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所需经费均纳入县级财政预算。

25.加强教师培训。2021年教师培训专项资金县级财政预算100万元,各校培训费支出占比均达标。2021年完成“国培”“省培”“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等各类培训2640人次,成立市级名师工作室2个,县级名师工作室17个。

26.教研员队伍建设。县教学研究室现有核定事业编制26个,配齐各学科段专职教研员。2021年县级财政专项预算25.54万元,教学教研工作及教研员培训得到充分保障。

(六)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工作

27.安全责任落实。制定《洪雅县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洪雅县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召开校园周边环境整治联席会议。全面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清单》,实行校(园)长负责制,建立公安、住建、水利、卫健、应急、气象等部门联防联动、信息共享互通机制。

28.平安校园建设。制定平安校园创建实施方案,“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完成率达100%。成立洪雅县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联席会议领导小组,明确综合治理成员单位职责。将家长学校纳入家校共治工作体系,将平安校园建设纳入学校年度目标考核。

29.学生非正常死亡防控工作。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各校利用班会、队会、团会等开展交通安全、防溺水、森林防灭火等知识宣传教育,每周开展一次隐患排查,建立教体、公安、卫健、消防等部门联动联控机制,遏制学生非正常死亡。

30.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制定《洪雅县教体系统地震应急预案》《洪雅县教育和体育局校车安全管理应急预案》《洪雅县教体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中小学每月开展一次应急演练,幼儿园每季度开展一次应急演练。学校危化品管理实施专人负责制。

(七)巩固教育系统意识形态阵地重点任务落实情况

31.语言文字工作开展情况。制定《洪雅县第24届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县融媒体中心积极宣传中小学语言文字达标建设工作。举办“喜迎二十大诵中华经典”诵读比赛等推广活动。在全县党政机关推广使用普通话。

32.教材建设和管理。高度重视教材管理工作,下发教材征订通知,规范学校教材教辅征订工作。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教辅读物选用使用要求,中小学教辅材料在四川省中小学教辅材料目录中选用,严格学校推荐读物程序,严把读物进校园关。

(八)打造良好教育生态环境

33.加强中小学生“五项管理”。制定五项管理实施方案,成立检查组对34所学校进行督导检查,并对限期整改的问题进行复查。

34.推进“双减”工作。制定《洪雅县关于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的实施方案》《洪雅县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方案》,各校制定《作业公示制度》《课后服务方案》,组织召开“双减”座谈会,对32所学校开展双减专项督导检查。洪雅县53家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全部纳入“四川省校外培训机构信息管理平台”。积极宣传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相关政策及“彩虹钥匙”缴费平台,发放“告家长书”4万余份。

35.推进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落实近视防控工作主体责任,加大财政支持力度,逐年更换学生课桌椅,科学安排学生座位,全县学校教室用眼环境改造工程已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县疾控中心每年度对县域内校(园)开展视力普查监测,各校(园)每年两次视力筛查,建立学生视力健康档案。制定《洪雅县教育和体育局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方案》《洪雅县关于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实施办法》,坚持每天两次眼保健操。组织开展近视防控宣传月、近视防控宣传周、全国爱眼日等专题活动,指导学生科学用眼,规范使用电子产品。2021年县妇幼保健院共监测学生35686人,其中近视15702人,近视率44%,比2020年下降0.5%。

36.落实“五育并举”。建立健全“五育并举”教育质量保障体制。开展“六·一”艺术节、“教师节”庆祝、师生书画展、县中小学生运动会、心理健康教育培训等活动。将劳动课程设为中小学必修课程,每年分期分批组织学生到将军实践基地开展活动。

(九)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和学校规范管理

37.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制定《洪雅县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方案》,各校制定招生实施细则,向社会公示学校基本情况、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程序及分班名单等招生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我县无义务教育民办学校,不存在公民同招政策。

38.实现“平安考试”目标。成立洪雅县国家教育考试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发工作方案,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到考点现场督导,召开联席会议4次。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对考生行程进行排查跟踪,并对考生考前14天健康状况进行监测。补充口罩、防护服、额温枪等防疫物资。建立高考疫情防控医疗队,设置备用隔离考点1个,备用考场6个。考前组织涉考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制定《洪雅县2021年普通高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洪雅县2021年普通高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对试卷保密室、考点安全进行自查,定期检查监控系统、广播系统、网络系统、供电系统,应急设备设施准备充分。与313名考点工作人员签订诚信施考承诺书、安全保密责任书。开展考生集中食宿点及周边治安、消防、饮食卫生、交通安全、销售作弊器材、助考培训等专项整治行动,2021年未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和学生违纪违规事件。

39.规范学校收费。完善《洪雅县教育系统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教育收费管理“十条禁令”。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建立举报机制,及时处理群众举报问题。规范管理各级各类票据。发放告家长书,明确收费项目、部门、标准、性质和依据。组织覆盖全县中小学、幼儿园的收费检查工作,无违纪违规现象。

三、2022年教育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一)落实落细“双减”工作。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成立“双减双规范”专项工作组,明确县市场监管局等重点部门职责,完善联席会议制度。2022年暑期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8部门共17人次对4家非法办学机构进行联合执法查处,联合县市场监管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常规检查。开展2022年度“双减”专项督导,并将该项工作列入责任督学经常性督导任务清单。

(二)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2022年5月启动我县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第二轮专项督导评估,提前开展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摸底工作。2022年7月已完成15所幼儿园自评,拟于2022年10月组织幼教专家进行县级督评。

(三)稳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2022年继续稳步推进“学区制”改革,先后拆并赵河小学、中保镇中、三宝中学等,合理配置学区内教育资源,使校际间发展更均衡、学生就学更方便、接受教育更公平。按照《四川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主要指标评估细则》,要求县级各相关部门、各校对标逐项开展自查,摸清家底。

洪雅县人民政府

2022年9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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