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县财政局开展2019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 ||||||||||||||||||
2020-12-18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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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19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财绩[2020]6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预算绩效管理,提高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增强主管部门以及资金使用单位支出绩效意识,县财政局牵头组织开展了2019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项目绩效自评,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精心组织,扎实推进。根据财政部、省财政厅及市财政局的文件通知,县财政局迅速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首先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自评方案,明确自评范围,制定详细清单,细化评价内容。本次绩效自评2019年项目64个,资金总额75045.13万元(其中: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63063.41万元,地方资金8298.956万元,其他资金3682.76万元),涉及县教育局、文广旅局、科技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住建局、人社局、民政局、残联、退役军人事务局、医保局、环保局等26个预算单位。 二、统筹安排、落实责任。此次自评工作,由财政局监督检查股牵头组织,对各部门自评工作的完成目标、责任分工及完成时效进行统一部署。自评期间,与各单位积极交流沟通,及时解决自评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三、严格审核,加强督导。财政局业务股室对各主管部门提交的绩效自评报告进行审核,重点审核各单位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投入与产出的匹配程度,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效果,对不符合要求的给与指导和帮助。指导相关单位以上级下达分解的绩效目标和自身细化的评价指标为参考标尺,据实填列全年完成值,科学分析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各部门项目目标完成较好,基本取得预期目标效益。通过此次开展2019年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自评工作,提升了我县绩效自评工作的质量,使全县绩效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洪雅县财政局 2020年12月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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