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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财政局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
2024-02-23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1506129692/xczj/2024-00007  发布机构  洪雅县财政局  公开日期  2024-02-23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失效日期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一、坚持资金投入同攻坚任务相匹配,负责建立常态化、稳定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制定和落实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财税政策。

二、负责完善县级生态环境补偿制度,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等生态功能重要区域的财政资金投入力度。

三、争取国家、省、市绿色发展基金向我县倾斜。

四、负责健全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并组织实施,落实好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等政府绿色采购政策。

五、将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预算管理的重要参考。

六、按职责分工,推广、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态环境治理。

七、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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