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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用地条件公示
2021-05-28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1506129692/xgtzyj/2021-00037  发布机构  洪雅县自然资源局  公开日期  2021-05-28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失效日期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洪雅县自然资源局

调整土地使用条件公示

 

经洪府函〔202140号批复同意洪雅嘉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条件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洪雅嘉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洪川镇文塘社区HYP201926号宗地建筑限高由地上总高度不超过36米调整为不超过60米,补缴土地价款58.39万元。

二、公示期限

2021528日至202161日。

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向我局提出。若无异议或经我局审核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按程序予以办理。

联系单位:洪雅县自然资源局开发利用股

联系电话:38877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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