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用途公示 | ||||||||||||||||||
2021-05-28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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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自然资源局 调整土地用途公示
经洪府函〔2021〕38号批复同意王强位于洪雅县禾森大道一宗国有建设用地土地用途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宗地面积720.54平方米,原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其他商服用地调整为商业用地,出让年限商业40年,补缴土地出让金26.78万元。 二、公示期限 2021年5月28日至2021年6月1日。 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向我局提出。若无异议或经我局审核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按程序予以办理。 联系单位:洪雅县自然资源局开发利用股 联系电话:38877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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