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出让公示 | ||||||||||||||||||
2021-05-28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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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自然资源局 协议出让公示
经洪府函〔2021〕39号批复同意原洪川镇红星农机站位于洪雅县禾森大道的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予相邻宗地使用权人王强使用。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宗地面积211.44平方米(以红线图面积为准),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容积率≤1.8,建筑密度≤45%,绿地率≥1.0%,出让年限商业40年,宗地评估价40.30万元(约127.07万元/亩),出让价40.30万元,协议出让予王强。 二、公示期限 2021年5月28日至2021年6月6日。 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向我局提出。若无异议或经我局审核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按程序予以办理。 联系单位:洪雅县自然资源局开发利用股 联系电话:38877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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