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县自然资源局
洪雅县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成果公示
经洪府函〔2021〕41号批复同意,现将洪雅县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成果予以公示。
附件:洪雅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公示洪雅县农用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成果的批复》(洪府函〔2021〕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