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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川洪雅青衣江元明粉厂原料矿场独立地块选址论证报告》的批前公示
2021-06-16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1506129692/xgtzyj/2021-00047  发布机构  洪雅县自然资源局  公开日期  2021-06-16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失效日期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洪雅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四川洪雅青衣江元明粉厂原料矿场独立地块选址论证报告》的批前公示

为加强生态、绿色、环保工作,构建生态工业体系,推动区域经济全面发展,借力四川洪雅青衣江元明粉有限公司构建“集中区发展产业链”,发展镇域工业园区,并以工业园区为基础建设城镇副中心。提升元明粉厂效率和钙芒硝矿井资源的保护和利用。结合《四川省洪雅县城市总体规划》相关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四川洪雅青衣江元明粉厂原料矿场独立地块选址论证报告》,该论证报告已于2021423日通过县规委办组织的第三期专家评审会,现已按专家会意见修改完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眉山市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将调规主要内容进行为期三十天的报批前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时间2021616-2021715日,若有意见和建议,请于 2021715日前以实名形式向县自然资源局反映,联系电话:38877660。公示期结束后,我局将组织修改完善并按程序组织实施。

  1. 基本情况

    论证地块位于眉山市洪雅县余坪镇福宝村青衣江元明粉厂大门东南方向约100米,地块面积15384(约23亩),周边为耕地和林地,为平坝缓坡。现为青衣江元明粉厂工业广场原料矿山堆放临时使用,为满足元明粉厂生产发展需要,需对该地块用地性质进行规划选址论证,并明确规划控制指标。

  2. 规划要点

(一)规划情况

眉山市经济委员会眉山市技改备案[2007]28备案同意四川洪雅青衣江元明粉有限公司建设新厂区,其中配套建设的钙芒硝矿原料矿山是主要建设内容之一,根据《洪雅县青衣江化工基础材料产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该地块规划为农林用地(E2),为非城市建设用地。

(二)土地情况

该土地为洪雅县2014年(灾后重建)和2018年第1批乡镇建设用地,面积15384㎡(约23亩),但洪雅县工业用地指标未覆盖该地块,有必要通过论证的形式确定项目及选址和规划设计指标的符合性。

(三)论证可行性分析

经对用地性质、指标合理性和上位规划、交通、周边环境、公共服务设施的影响等进行论证分析。该地块规划论证为二类工业用地,符合产业政策,符合相关规范及上位规划要求。

(四)规划用地性质及相关的控制性指标:

规划用地性质:二类工业用地(M2);

规划用地面积:15384m223亩);

容积率>0.8

建筑密度≥30%

绿地率<10%

建筑限高≤15米;

其他未尽事宜及相关配套设施均按照相关规范和《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执行。

附件:青衣江元明粉厂原料矿场布局图

             洪雅县自然资源局

                                 2021616

  
附件【青衣江元明粉厂原料矿场布局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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