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县自然资源局关于《眉山伟鑫矿业有限公司高庙丛林粘土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专家评审会评审结果公示 | ||||||||||||||||||
2021-07-15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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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眉山伟鑫矿业有限公司高庙丛林粘土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专家评审会评审结果公示
2021年6月25日我局组织了相关专家对《眉山伟鑫矿业有限公司高庙丛林粘土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评审。专家组认真听取了《方案》提交人汇报,审阅了《方案》和相关附件,经质询和讨论,同意该《方案》通过评审,并于6月28日通过了《方案》的复核。现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联系。 联系电话:020-38877670 附件:《方案》评审、复核意见
洪雅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7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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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眉山伟鑫矿业二合一方案初审意见、核查意见.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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