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眉山市洪雅县江南新城JN3-11-02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报告》的批后公告
《眉山市洪雅县江南新城JN3-11-02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报告》已经洪雅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依法将该规划成果进行公告。
本次调整地块JN3-11-02位于洪雅县江南新城东侧,用地面积23146平方米,约合34.72亩。本次调整将其用地性质由商业用地(B1)变更为二类居住用地(R2),用地面积不变,其主要用地指标相应调整。规划调整后优化了城市用地结构,提升了城市整体形象,周边公共服务设施也可满足居住用地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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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整前 调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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