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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洪雅县工业园区(将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后公告
2021-04-13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1506129692/xgtzyj/2021-00072  发布机构  洪雅县自然资源局  公开日期  2021-04-13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失效日期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洪雅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洪雅县工业园区(将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后公告

 

《洪雅县工业园区(将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已经洪雅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依法将该规划批后成果进行公布。

一、 规划范围

洪雅县工业园区(将军片区)位于洪雅县中心城区东南部,属于洪雅县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北至将军街,西至规划25米道路,东、南以青衣江为界,规划范围用地为684.01公顷。

二、 规划定位

以电子智能终端制造和新型装备制造为主的,集原料采购、工程研发、生产销售、仓储销售及展览培训为一体的加工产业区。

三、 规划主要内容

(一) 人口和用地规模

规划范围用地为684.01公顷,其中建设用地规模为270.55公顷;规划区为工业区,以产业人口为主,其中二产就业岗位为2.6万个,三产就业岗位0.20.35万个。

(二) 规划结构

规划形成 “两轴、四组团”的空间结构。

两轴:以片区内两条交叉道路为载体的产业联动发展轴,串联各个产业组团,形成产业集聚带。

四组团:指片区内企业工业及相关配套集中布置的区域,包括综合商务物流组团、电子智能终端制造组团、新型装备制造组团、农业休闲观光组团。

(三) 用地布局规划

1. 居住用地

居住用地面积为3.70公顷,占建设总用地的1.37%。规划范围西北角为将军乡安置区。

2.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面积为18.66公顷,占建设总用地的6.90%。规划结合仪器加工业及其附属产业用地状况,沿151省道东侧设置零售商业配套,为将军片区工人需要提供必要的生活服务。

3. 工业用地

工业用地面积为142.68公顷,占建设总用地的52.74%。规划工业用地皆为二类工业用地,构建以电子智能终端制造和新型装备制造产业集群为核心的工业产业链。

4.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面积为64.69公顷,占建设总用地的23.91%。片区中部新增“两横一纵”的道路与现状形成完整的道路系统,并结合城市总规于片区北侧规划1处交通枢纽用地,配合片区货物运转。

5. 物流仓储用地

物流仓储用地面积为6.49公顷,占建设总用地的2.40%。片区北部位置设置1处物流仓储用地。

6. 公用设施用地

公用设施用地面积为4.46公顷,占建设总用地的1.65%。规划保留现状变电站,将东侧城南变电站用地统一整合布局。规划于片区东南侧,沿青衣江下游设置1处污水处理厂。规划工业区南侧新建一处变电站。将军片区东南侧新建(现状已批待建)1处配气站。

7. 绿地与广场用地

绿地与广场用地面积为29.87公顷,占建设总用地的11.04%。公园绿地用地面积为18.28公顷,占建设总用地的6.76%。防护绿地用地面积为11.59公顷,占建设总用地的4.28%

(四) 道路系统规划

1. 路网结构

路网规划设计采用方格式路网格局进行路网规划设计,力求达到科学合理的路网布局。

2. 道路分级系统

园区道路分为三级。

主干道:道路红线宽度35米,

次干道:道路红线宽度2520米,

支路:道路红线宽度2512米。

 

 

附件:1.功能结构规划图

2.用地布局规划图

3.道路交通规划图

 

 

洪雅县自然资源局

202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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