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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洪雅县农业农村局 洪雅县自然资源局 洪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规划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管理的实施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 ||||||||||||||
2020-06-16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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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洪雅县农业农村局 洪雅县自然资源局 洪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规划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管理的实施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精神,落实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有关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按照《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19〕6号)、《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管理的通知》(川农〔2020〕43号)文件精神及要求,洪雅县农业农村局起草了《洪雅县农业农村局 洪雅县自然资源局 洪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规划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管理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如你对《洪雅县农业农村局 洪雅县自然资源局 洪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规划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管理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有建议意见,请于2020年6月16日---6月22日期间,通过以下三种方式之一提交建议意见: 一、电话反映,拨打电话028-34703507反映建议意见。 二、邮件联系,邮箱地址:1141238109@qq.com 三、信件传达,通信地址:眉山市洪雅县洪川镇志远路11号(洪雅县农业农村局)
附件: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管理的实施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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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改后、洪雅县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管理的实施办法.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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