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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洪雅县农业产业扶持政策(征求意见稿)》社会公众意见的公告 | ||||||||||||||
2020-08-26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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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征求《洪雅县农业产业扶持政策(征求意见稿)》社会公众意见的公告
为加快我县农业产业集约化、标准化生产,扩大粮食生产面积,按照《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现代农业“10+3”产业体系推进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跨越的意见》(川委发〔2019〕21号)、《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构建“583”农业产业体系推进都市现代绿色农业强市的实施意见》(眉委发〔2020〕5号)、《中共眉山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蝗虫灾害监测防控和稳定扩大粮食播种面积努力夺取全年粮食丰收的通知》(眉市委农领〔2020〕4号)文件要求,我局制定《洪雅县农业产业扶持政策》,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和建议。 征求意见时间为即日起至9月2日。 如有反馈意见或建议,可发送至邮箱306207748@qq.com,联系人:白蓉钢,联系电话:37410458。
洪雅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8月26日 洪雅县农业产业扶持政策 (征求意见稿)
为加快我县农业产业集约化、标准化生产,扩大粮食生产面积,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现代农业“10+3”产业体系推进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跨越的意见》(川委发〔2019〕21号)、《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构建“583”农业产业体系推进都市现代绿色农业强市的实施意见》(眉委发〔2020〕5号)、《中共眉山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蝗虫灾害监测防控和稳定扩大粮食播种面积努力夺取全年粮食丰收的通知》(眉市委农领〔2020〕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扶持政策。 一、茶叶 区域:全域。 办法: (一)支持开展绿色有机认证。对已取得绿色认证的茶叶基地每三年每亩奖补50元,对已取得有机认证的茶叶基地按每年每亩奖补100元;当年新开展绿色、有机认证的茶叶基地,500亩以上的申报享受省财政每亩奖补100元、200元,超限额部分由县财政按标准补足,500亩以下的由县财政每亩奖补100元、200元;对茶叶经营主体,新取得绿色、有机茶叶产品认证的分别给予每个产品2万元和3万元的奖励。 (二)支持新品种试验示范。支持一家企业引进新品种在青杠坪建设高标准示范茶园,集中连片种植50亩以上的,县财政连续三年每年补助500元/亩;建立选育新品种母本园5亩以上的,县财政连续三年每年补助1000元/亩。 (三)支持开展品牌建设。连续三年每年安排500万元用于洪雅茶叶区域公共品牌打造, 对取得国家“驰名商标”的茶叶企业,一次性给予100万元的补助。 (四)支持茶叶交易市场建设。根据业主投资,财政奖补方式,在东岳、止戈、中山等镇规范化建设适度规模干茶交易市场,根据交易量或纳税情况,给予不高于交易量或纳税50%的奖补,但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支持镇村组因地制宜建设相对集中鲜叶交易点,根据投资情况,给予不高于投资额50%的奖补,单个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二、奶牛 区域:洪川镇、止戈镇、将军镇、柳江镇、槽渔滩镇、余坪镇、东岳镇、中保镇、中山镇。 办法: (一)鼓励现有场升级改造,护群增量。升级改造后,粪污处理设施完善,从县外引进奶牛存栏达到100头以上且增养30头以上的,每增养1头奶牛补贴3000元。 (二)支持龙头企业或引进业主新建奶牛场。新建并从县外引进奶牛存栏达到200头以上的规模奶牛场,完善土地、环保等相关手续并装牛正常养殖后,按每头奶牛5000元予以补贴,每个场总额不超过300万元。 (三)支持鼓励发展洪雅特色的品牌奶产品。对开发具有自主品牌,已投入批量生产,有固定场所、证照齐全,且上市交易的具有洪雅特色的奶产品,一个产品奖补20万元。 三、生猪 区域:全域。 办法: (一)新增能繁母猪补贴。在执行《洪雅县促进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实施意见》(洪防应指﹝2020﹞1号)基础上,对新增能繁母猪按300元/头予以补贴,其中增养能繁母猪50头以上的按500元/头予以补贴。 (二)加快德康项目建设。洪雅坤元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对发展存栏50头母猪、年出栏1200头商品猪(一个单元)的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提供20万元融资支持,融资利息由县财政全额贴息。 (三)支持县农投公司在将军镇李槽村修建7200头种猪场与德康公司合作。 四、藤椒 区域:洪川镇、余坪镇、将军镇、中保镇、东岳镇。 办法:2020年规模流转100亩以上新种植藤椒的种植大户,县财政给予300元/亩补助。 五、中药材 区域:尖峰嶺中药材种植园,瓦屋山镇、七里坪镇、高庙镇雅连种植区域。 办法: (一)支持基地建设。对尖峰嶺中药材种植园成片规模新发展50亩以上的中药材种植大户给予300元/亩/年补助,连续补助3年;瓦屋山镇、七里坪镇、高庙镇雅连种植区域新种植雅连5亩以上的种植大户给予1000元/亩/年补助,连续补助3年。 (二)支持新产品加工。支持瓦屋山药业、鑫达康药业开展中药材新产品研发,同时在县内加工生产,促进就业,增加地方税收,县上按照有关招商引资奖补政策,给予支持。 六、粮食作物 水稻:对扩种水稻的种植户,除享受稻谷补贴外,每亩给予300元补助。 玉米:将中保镇桐升社区,东岳镇东岳社区确定为玉米扩种示范区,对扩种玉米50亩及以上的种植大户(含间种),每亩给予200元补助。 马铃薯:将中保镇平乐村确定马铃薯扩种示范区,对扩种马铃薯10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含间种),每亩给予200元的补助。 大豆:将中山镇前锋村确定为大豆扩种示范区,对扩种大豆20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含间种),每亩给予100元补助。 七、附则 本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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