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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财政:2022年度财会监督检查查前公示 | ||||||||||||||
2022-08-11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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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的要求,巩固财政资金安全防线,防范化解管理风险,进一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财会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川财监督〔2022〕12号)文件要求,我局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为做好检查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实施财会监督检查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目的和依据 检查目的: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保障财税政策执行、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作用,规范经济秩序,严肃财经纪律,促进各单位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内部控制,管控业务风险,坚决查处和纠正各种形式违法违规问题。 检查依据:会计监督检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政府会计制度》和《四川省财政监督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检查时间和范围 检查时间:自2022年8月20日起至2022年9月30日止。 检查范围:被检查单位2021年1月一2022年6月会计资料,必要时可追溯到以前年度或相关单位进行延伸检查或调查。 三、被检查单位 洪雅县民政局 洪雅县融媒体中心 洪雅县余坪镇 四、检查重点 为持续深入推进“排查清理两项工作”,落实《四川省财政厅中共四川省纪委机关四川省监察委员会四川省审计厅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此次严肃财经纪律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主要检查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账户管理、往来资金管理、票据管理、决算管理、存量资金管理、基建预决算管理等13方面的内容,其中,重点关注严肃财经纪律及财务管理风险排查、存量资金清缴、使用情况,“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管理使用情况,严肃查处私设“小金库”及滥发钱物等问题。 请被检查单位依法接受监督检查,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以及有关情况,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联系单位:洪雅县财政局 联系人:葛小洁 联系电话:028-38871227
洪雅县财政局 2022年8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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