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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洪雅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2025-07-03 15:10  洪雅县应急管理局
 索 引 号 1506129692/xajj/2025-00049  发布机构 洪雅县应急管理局  公开日期 2025-07-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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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202547日,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市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对救灾准备、救灾响应、救灾救助等方面的工作程序、启动条件、运行机制等进行了规范完善。根据预案管理要求,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县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县应组织力量对《洪雅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洪减委办20216号)进行修订并完善。

二、起草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四川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眉山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以及相关规定结合洪雅县实际应急局组织修订了《洪雅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三、修订主要内容

本次《洪雅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修订内容调整:一是减灾委员会修改为安全生产委员会(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新增安全生产委员会(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职责,并对部分成员单位的职能职责作了相应调整和明确;二是结合我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实际情况,对启动响应条件增加失踪人口,对紧急转移安置和需紧急生活救助人口、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旱灾造成需救助人口作了相应调整,比原预案指标作了下调;对启动的审批权限作了相应调整,一级响应由长决定调整为安全生产委员会(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主任决定,二级响应由减灾委员会主任决定调整为安全生产委员会(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副主任决定,三级响应由减灾委员会副主任决定调整为安全生产委员会(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决定,四级响应由减灾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决定调整为安全生产委员会(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决定;四是响应措施在原基础上增加,更加完备。一级响应措施由原9条增加至14条,二级响应措施由原8条增加至11条,三级响应措施由原7条增加至8条,四级响应措施由原6条增加至7条。五是明确县、级人民政府应参照中央应急物资品种要求,结合本地区灾害事故特点,储备能够满足本行政区域启动二级响应需求的救灾物资,并留有安全冗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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