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洪雅县创建四川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实施方案》 | ||||||||||||
2021-11-30 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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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农村公路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和示范市评定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20〕69号)和眉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转发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和示范市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农村公路工作实际,制定了该实施方案。 二、文件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农村公路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省市有关文件要求,以“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为目标,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深化改革、探索创新、以人为本、惠及民生”原则,健全完善“四好农村路”建设长效机制,发挥典型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以点带面,全面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强保障。 三、文件内容 (一)创建目标 到2022年底,成功创建四川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实现全县乡镇和建制村通硬化路,养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具备条件的建制村全部通客车,基本建成覆盖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网络,实现“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的总目标。 (二)创建任务 一是建好农村路,严明标准,严格程序,提升改造;二是管好农村路,创新机制,多方筹资,发动群众;三是养好农村路,养护市场化,养护品质化,养护信息化;四是运营好农村路,提升农村客运服务,优化乡村物流服务,严打运营违法行为。 (三)实施步骤 一是制定方案阶段(2021年10月);二是宣传发动阶段(2021年11月);三是 集中创建阶段(2021年12月—2022年3月);四是自查迎检阶段(2022年4月)。 (四)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落实创建责任;三是发挥示范引领;四是强化考核监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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