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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洪雅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2022-05-24 19:40  洪雅县
 索 引 号 1506129692/xqxj/2022-00003  发布机构 洪雅县气象局  公开日期 2022-05-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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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523日,洪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洪雅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为做好《预案》的实施工作,具体解读如下:

  一、编制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建立健全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为我县科学有效应对气象灾害,提供气象应急服务保障,提高气象灾害及次生灾害的防御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为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保障。

  二、预案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气象预报发布与刊播管理办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实施办法》《四川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四川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规定》《洪雅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眉山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三、预案主要内容

  本预案主要从总则、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监测预警、应急响应、应急处置、恢复与重建、保障措施等方面完善了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预案还制定了气象灾害预警级别标准,为启动应急响应提供了客观化标准和判定依据;明确了各部门防范应对不同灾种、不同级别气象灾害的响应措施,为各成员单位的应急处置工作提供行动指南。

(一)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行政区域内干旱、暴雨、暴雪、冰雹、大风、高温、寒潮、霜冻、大雾、道路结冰所造成的灾害。

因气象因素引发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低温雨雪冰冻、重污染天气等其他灾害的处置,适用相关县级专项应急预案的规定

  (二)组织指挥体系

县气象灾害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县指挥部是县应急委增设的负责应对处置气象灾害的专项指挥部,负责领导督促负有气象灾害防范应对职责的部门开展应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防控、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以及事后恢复等工作。

指挥部办公室分别设在县气象局和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气象局局长和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县气象局、县应急管理局分别委派1名分管负责人担任。

  (三)监测预警

  县气象局根据各类气象灾害的发生情况及发展态势,确定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级别。预警信号按照气象灾害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一般划分为四级,分为一般、较重、严重和特别严重,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图标表示。

  (四)应急响应

当预计将发生气象灾害性天气或上级气象部门发布预警的影响范围包含本级行政区域时,县气象局及时将预报、预警信号以专报的形式发送到各成员单位,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启动、进入应急响应状态。

当同时发生两种以上气象灾害且分别发布不同预警信号级别时,按照最高级别气象灾害进行应急响应。当同时发生两种以上气象灾害且均没有达到预警信号标准,但可能或已经造成损失和影响时,根据不同程度的损失和影响,在综合评估基础上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

按照气象灾害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的程度和范围,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由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灾害发生的镇应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先期处置,及时启动应急响应。

(五)应急处置

气象灾害现场应急处置由灾害发生地人民政府或相应应急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各部门依职责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包括组织营救、伤员救治、避险转移安置,及时上报灾情和人员伤亡情况,分配救援任务,协调各级各类救援队伍的行动,查明并及时组织力量消除或规避次生、衍生灾害,组织公共设施的抢修和援助物资的接收与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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