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洪雅县党政法律顾问劳务费支付规定》 | ||||||||||||
2024-02-01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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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洪雅县党政法律顾问劳务费支付规定》 一、起草背景 洪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18年6月16日印发《洪雅县党政法律顾问劳务费支付规定》(洪府办发〔2018〕24号)。2019年机构改革后,相关部门职能进行了调整,为完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洪雅县党政法律顾问制度保障,洪雅县司法局牵头对洪雅县党政法律顾问劳务费支付规定进行了修改完善。 二、制定依据 《洪雅县党政法律顾问团管理办法》(洪委办发〔2018〕7号) 三、起草过程 洪雅县司法局结合我县工作实际草拟了《洪雅县党政法律顾问劳务费支付规定(征求意见稿)》,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后,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完善,形成《洪雅县党政法律顾问劳务费支付规定(送审稿),报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四、主要内容 《洪雅县党政法律顾问团管理办法》明确了我县党政法律顾问劳务费的内容和标准等。党政法律顾问劳务费包括:论证类、调研类、诉讼类、讲课类和接访类工作报酬五大类,同时对各类别的劳务费标准进行了细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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