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洪雅县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实施细则》 | ||||||||||||
2024-02-02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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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办法的通知》(川办规〔2023〕1号),要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四川省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二、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办法》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办法的通知》。 三、起草过程 2023年9月,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县林业局牵头《细则》起草工作,通过前期资料搜集,征求县级部门意见和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形成《细则(送审稿)》。《洪雅县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实施细则》经县政府常务会审议同意后由县政府办公室予以公布。 四、主要内容 《洪雅县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实施细则》共24条。明确了实施细则内所指的陆生野生动物种类、陆生野生动物补偿范围及补偿类型、陆生野生动物补偿标准、陆生野生动物定损责任单位以及有效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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