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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 | 发布机构: | 发布日期:2018-02-22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此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7个部分。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洪雅县人民政府网站”(www.schy.gov.cn)上进行公布,欢迎查阅。

一、概述

2017年,洪雅县人民政府切实做好自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推动《条例》在我县全面、正确、有效地贯彻实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7年,全县公开政府信息18050条,接待公众查询信息12150人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1.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8050条。

2.通过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信息3040条。

3.通过政务微博、政务微信平台公开政府信息4275条。

4.通过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2362条。

5.通过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接待公众查询信息12150人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和不予公开情况

2017年县政府共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6件,全部依规完成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全年政府信息公开无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度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共收到行政复议1件,维持1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尽管我们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做了不少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群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公开的主动性、实效性、整体性有待进一步增强。对此,我县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政务公开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着力强基础、抓重点、推创新、求实效,以政务公开工作成效提升政府执行力、公信力、发展力。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洪雅县人民政府

2018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