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县公安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编制而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7年,洪雅县公安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公安队伍建设相结合,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规范,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不断提高警务信息透明度和办事效率,努力创建服务型公安机关,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盼,满足人民群众新要求,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进展,公安机关执行力和公信力进一步提升。洪雅县公安局更是获得了“2017年度全省公安系统区县微信运维优秀奖”,位居全省区县第4名,也是眉山市唯一的区县,“洪雅公安”微博管理员徐雅兵同志获“2017年度四川公安成绩突出新闻宣传舆论引导员”奖。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洪雅县公安局组织成立了由副县长、公安局长周茂云任组长,政委阳红文任副组长,其他局领导为成员的公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指挥中心,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公安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其他各业务警种部门协助负责的工作运行机制,强力推动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和公安微博工作的开展,明确了工作目标、任务,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落实。
(二)制度规范建设及落实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规定》等法规、规章,结合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工作规范和机制,专人管理,分工明确,。指挥中心为网站信息的审批部门,负责网站的日常运行和维护,确保网站正常、持续、高效地运行和发展。
(三)完善制度,规范管理。
为扎实有效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县公安局明确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设置了本部门处理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兼职机构和人员。县局指挥中心作为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能部门,组织协调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专门制定了《洪雅县公安局2017年信息宣传工作考评办法实施细则》,将信息公开纳入目标管理绩效考评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洪雅县公安局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主要是本局领导动态、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情况、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治安情况,发布涉及公共管理的道路交通、治安、出入境、消防等管理措施、警方提示及便民服务等信息。全年洪雅县公安局总共公开政府信息4956篇,其中洪雅公安微博公开信息4797篇,政府网站公开信息共159篇,含工作动态143篇、预决算及“三公”经费11篇、公示公告5篇。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情况
2017年,洪雅县公安局未受理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洪雅县公安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无收取企业、组织和个人任何费用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洪雅县公安局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无因政府信息公开而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政务信息公开以来,洪雅县公安局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认真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但同时也存在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公开形式的便民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为此,我们将采取措施努力改进,积极研究制定县局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规定,逐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依法及时公开应当公开的信息,不断提升公开信息质量,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使公众了解信息更加便捷。
洪雅县公安局
二○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1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7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洪雅县公安局
统计指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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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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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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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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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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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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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59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797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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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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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回应解读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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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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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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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加或举办信息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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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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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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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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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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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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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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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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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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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面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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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传真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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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网络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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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信函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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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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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时办结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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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延期办结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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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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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属于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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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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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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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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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涉及国家秘密范围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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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商业秘密范围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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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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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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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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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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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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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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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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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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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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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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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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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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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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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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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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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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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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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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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机构设置和保障经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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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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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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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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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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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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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和专题会议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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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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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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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周茂云审核人:李柯攀填报人:刘功荣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2018年2月11日
(2017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洪雅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