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省政府信息公开办《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开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按照“公开、公正、公平、便民”的总体原则,结合我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现向社会公开2017年度洪雅县国有林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信息数据统计期限为: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
一、工作概述
2017年,县林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立足县林场职能,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规章制度,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
(一)健全组织机构。县林场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其他负责人为副组长,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信息网络工作机制,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二)完善规章制度。一是建立了信息报送制度,将信息报送任务纳入下属单位年终目标考核,群策群力,汇聚磅薄力量。二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我场政府信息公开始终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三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和回应机制。明确了信息公开原则、内容、形式等,建立应急模版,统一由办公室收集、整理,经分管场领导审核后,及时处置。
(三)层层落实责任,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做好了公开信息审查、网络维护、信息报送、信息更新、信息安全等工作。
(四)加强队伍建设。定期组织业务培训,积极参加县上相关培训。增强工作能力,打造信息公开工作合格队伍。
(五)拓宽信息载体。采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林场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开栏等信息公开形式,方便干部职工和社会群众及时了解相关信息。
二、主要内容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县林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2017年,主动公开信息47条,其中工作动态类29条、计划总结类1条、财务信息类1条、其他类15条,工作动态主要包括党务党建、廉政建设、森林经营与保护、生产安全、森林旅游、考察调研、职工培训等工作情况。
(二)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度,洪雅县国有林场未收到信息公开和不预公开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洪雅县国有林场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没有收取费用。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洪雅县国有林场没有出现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7年,洪雅县国有林场无其他报告事项。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要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和流程,建立健全信息报送、收集归类、编辑整理、保密审查、审核发送、检查更新等制度。
2.进一步加强扩大公开内容和范围,特别是项目建设、财务资金等重点领域。
3.拓宽信息公开渠道,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政府信息服务渠道。
2018年,我场将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一系列精神,加强培训宣传,在提高认识上下功夫,通过多形式,组织广大干部参加培训,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政务公开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县林场网站建设,丰富栏目内容,提升网站的关注度和吸引力;加强对新媒体的应用,顺应时代发展潮流,提升县林场全体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使信息公开做到为民服务、为社会服务。
洪雅县国有林场
2018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