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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雅县分中心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洪雅县行政审批局 | 发布机构: | 发布日期:2019-02-12

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雅县分中心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向社会公开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雅县分中心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811日起至20181231日止。

一、概述

  (一)规范信息发布。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心建立健全了政务公开信息保密审查流程、依申请公开流程、责任追究、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制度,严格实行信息公开程序和审批制度。严格执行保密规则,不允许公开信息,运用电子信息技术专门数据加密。公开信息实行三级审核制度,由股室负责人、业务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字确认后,才能进行网上公开,确保了公开信息的安全和规范。根据招投标工作时效性强的特点,对公共资源交易各类信息在信息形成后及时进行发布,确保社会公众能在第一时间了解交易各类信息,方便企业、群众参与招投标并进行监督。

(二)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建立健全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的制度机制,通过市、县两级联网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做到交易信息统一发布,并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指定媒体上同时进行发布。

  (三)推进载体建设。结合招投标工作自身特点,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充分发挥公开栏、LED显示屏、中心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政务公开载体的作用,为社会各界获取信息提供便利。一是充分发挥市、县政府网站及中心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平台的作用,及时上传,主动公开信息,提高发布信息的时效性,方便投标人及时全面地获取招标等各项信息。二是扩大信息发布渠道。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信息的同时,积极借助媒体、门户网站、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渠道,积极做好公共资源交易等信息的公开工作。

二、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我中心严格按照“及时、严谨”的原则进行公开。一是根据规定,及时公开我单位的相关信息。二是对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批准才能对外发布的政府信息均经过相应的审批程序;三是严格信息公开把关工作,至今未出现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四是及时编制、发布公共资源交易相关工作信息。

(二)我中心依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遵循严格依法、准确及时、便民服务的原则。为了方便投标人、广大群众了解我单位动态,我中心将机构名称、办公地址、联系方式、银行最新动态等信息向社会公开。

(三)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共计399条,规范性文件信息数44条,财政信息2条,其他信息353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和不予公开情况

我中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涉及概况信息、法规文件、工作动态、人事信息、交易信息等方面。我中心“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为一些涉及内部机密信息、不方便对外进行公开的内容。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工作思路

2018年我中心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制度化、规范化。我中心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的各项要求,继续充实公开内容,完善长效工作机制,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高效开展,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雅县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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