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眉府办发〔2018〕23号)、《洪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编制而成。报告共分概述、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六个部分。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洪雅县政府门户网站(www.schy.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唐杰同志联系,电话:028—37403458。
一、概述
我局结合工作实际,严格按照《条例》规定要求,强化领导,建立机构,夯实基础,进一步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落实。
二、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数量:2018年,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3条,全文电子化达100%。其中工作动态信息数31条,财政信息数3条,其他信息数10条。
(二)主动公开内容:2018年,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为工作动态信息。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通过互联网公布我局工作动态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按照《条例》开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2018年度,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条。我局在规定时限内,当面向申请人公开了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至目前为止未有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局没有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申请。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进一步深化。
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性、创造性不够,未能及时总结、分析工作经验和存在问题。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局基本限于工作动态,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距离。
2.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进一步提高
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但适合社区、农村等群众查阅的公开形式不够丰富,渠道不够多样。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充实公开内容。
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逐步编制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
2.规范、优化申请处理流程。
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拓展渠道,提高申请处理效率,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
3.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健全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洪雅县司法局
2019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