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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生态环境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洪雅县 | 发布机构: | 发布日期:2020-01-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文件要求,现向社会公开洪雅县环境保护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条例》文件要求,严格按照公开透明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不断扩大公开范围、加大公开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本年度内,在县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公开包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公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公示、地表水水质月报、集中式引用谁水源地水质季报、等方面的信息共57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4

减少37

2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4

减少14

20

行政强制

0

-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4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初步取得成效,但与公众日益增长的环境信息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1.政府信息公开范围需进一步拓宽,内容需进一步深入。

2.从事信息工作人员严重缺乏,难以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3.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和规范化有待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整改措施

1.继续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打好基础。

2.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更新内容,方便公众查阅、获取政府信息,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质量。

3.加强主动宣传,完善新闻发布形式,健全和完善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及舆论引导机制,加强对环境保护重大方针政策、重要法规规章的解读和对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信息反馈,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把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到更高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