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
遗失(灭失)声明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雅县支行因保管不善,将川(2020)洪雅县不动产证明第000703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雅县支行
代理人:黄立
2022年0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