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四川省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限额意见的函》通知
各镇、洪雅经开区、景区、县级各部门:
住建部已同意四川省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限额调整为“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或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四川省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限额意见的函》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四川省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限额意见的函》
洪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