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洪雅县2021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主体变更的公示
洪雅县2021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财政资金300万元,方案经县政府批复同意,已实施金额289.685万元,剩余10.315万元未实施,原申报实施主体为洪雅县志权种植专业合作社,实施内容为秸秆综合利用运输车1辆,资金19.83万元,财政补助9.915万元(按含税金额的50%进行补助)。由于该合作社产业发展方向调整,不能按照原计划实施项目,现申请放弃实施2021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
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和验收,经主体申报、乡镇和县级审核,拟确定洪雅县和润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为项目实施主体,该主体申请购买运输车1辆,主要用于秸秆运输和秸秆收割机运输,运输车含税为价格19.88万元,财政补助资金9.94万元,待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实施。
现将拟实施主体购置秸秆综合利用设备相关情况进行公示,本公示期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联系人:雷丹,联系电话:02837410458。
附件:洪雅县2021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后拟实施情况
洪雅县2021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变后拟实施情况
序号 |
地址 (镇村组) |
主体名称 |
法人 代表 |
联系电话 |
生产商(经销商) |
机器设 备名称 |
用途 |
型号 |
价格 (含税) |
1 |
余坪镇福宝村15组 |
洪雅和润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刘汉成 |
13348818108 |
眉山市旭发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运输车 |
用于运输收割机及秸秆 |
CA5140CCYP40K62L3E6A85 |
19.88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