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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全域火葬的通告 洪府通〔2020〕2号
2020-01-21 09:31  洪雅县人民政府
 索 引 号 1506129692/hyx/2023-00090  发布机构 洪雅县人民政府  公开日期 2020-01-21
 文  号 洪府通〔2020〕2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火葬是最科学、最经济、最卫生的丧葬方式,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推行火葬是一项利国、利民、利子孙后代的百年大计,是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为推进绿色殡葬,树文明新风,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洪雅县全域划定为火葬区的批复》(川府民政〔2019〕8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县实施全域火葬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行火葬。洪雅县为全域火葬区,县内村(居)民死亡后应当火化后安葬。其中瓦屋山镇、高庙镇、七里坪镇、柳江镇原赵河乡区域、中山镇原汉王乡区域为新划定的火葬区,从2020年4月1日起执行。

二、生态安葬。乡村公益性公墓覆盖的村(社区),人员死亡后应当进入公墓安葬。乡村公益性公墓未覆盖的村(社区),倡导树葬、花葬、草坪葬等绿色生态节地安葬方式。

三、文明治丧。弘扬尊老孝老传统美德,倡导厚养薄葬,不大操大办、铺张浪费,不占道办丧,不从事封建迷信活动。

四、低碳祭扫。倡导文明祭祀,鲜花代替纸钱、花圈,水果摆供代替焚香点烛,不燃放鞭炮,不焚烧衣物。

五、自觉守法。村(居)民应自觉遵守《殡葬管理条例》,凡违反殡葬管理法规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六、本通告由洪雅县民政局负责解释,法律法规等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洪雅县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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