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县农业农村局 洪雅县公安局 洪雅县水利局 洪雅县林业局 洪雅县交通运输局 洪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5年洪雅县天然水域春季禁渔的通告 | ||||||||||||||||||
2025-02-13 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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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持续巩固天然水域禁捕工作成效,更好地保护天然水域水生生物资源,维护水域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四川省长江流域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现将我县2025年春季禁渔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渔范围:全县境内天然水域。 二、禁渔时间:2025年3月1日至6月30日。 三、禁止类型:在禁渔期内,禁止一切捕捞作业、游钓,禁止扎巢取卵、挖沙采石,禁止收购、销售在禁渔期内捕捞的渔获物。春季禁渔期外其他时段,按照“十年禁渔”禁捕相关规定执行。 四、法律责任:凡违反本通告的,由县级相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能职责依法查处。各镇人民政府应加强辖区内天然水域禁渔期间禁渔宣传和监管。对使用电、炸、毒鱼等禁用方法或采用刺网、地笼、可视锚鱼等禁用渔具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广大群众遇到电鱼、毒鱼、炸鱼等涉嫌犯罪行为可直接拨打110向公安机关举报,对所有非法捕捞行为可向县农业农村局举报。阻碍、抗拒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 五、举报电话: 县农业农村局:028—37406007 县公安局:110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 县交通运输局(三无船舶):028—37403736 县林业局(周公河珍稀鱼类省级保护区):028—37403067 县水利局(总岗山水库):028—37403217 特此通告。
洪雅县农业农村局 洪雅县公安局 洪雅县水利局 洪雅县林业局 洪雅县交通运输局 洪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5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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