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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府发〔2021〕1号关于印发《政府工作报告》的通知 | ||||||||||||
2021-01-13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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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 县级各单位、 部门: 《政府工作报告》已经洪雅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结合各自实际,强化工作举措,抓好贯彻落实。 洪雅县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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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政府工作报告》.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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