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履职依据>>县政府文件>>正文
洪雅县人民政府关于洪雅县化工总厂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模拟征收补偿方案的通告
2021-11-15   点击数:  
 索 引 号  1506129692/hyx/2023-0009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1-11-15
 文  号  洪府通〔2021〕22号  发布机构  洪雅县人民政府  有效性  有效

洪雅县人民政府

关于洪雅县化工总厂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模拟征收补偿方案的通告

洪府通〔202122


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洪雅县化工总厂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模拟征收补偿方案的通告》予以公布。

一、房屋征收目的:政府组织实施基础设施落后地段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二、房屋征收范围:洪雅县化工总厂棚户区改造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所有房屋、建(构)筑物、附属物(具体范围以项目用地红线为准)。

三、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详细见附件。

四、补偿协议签约期限:20211115日至20221 17日。被征收人应当在签约期限内与房屋征收部门签订模拟征收协议。

五、房屋征收部门:洪雅县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

六、征收工作人员:黄山、伍晨曦、吴毅、陈直、周建斌、董立惊、徐志福、朱文昌、余萃红、吴忠琼、贺再丽、梁树伦。

七、房屋征收办公地址:洪雅县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办公电话:38870360,投诉电话:37556618

八、国有土地上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附件:洪雅县化工总厂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模拟征收补偿方案



洪雅县人民政府

20211115


  
附件【洪雅县化工总厂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模拟征收补偿方案.pdf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