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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 ||||||||||||
2023-03-30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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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坪镇福宝村4、5、6组;柳江镇红星村2、4组;东岳镇桥口村6、7组,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3.1990公顷,园地4.9970公顷,林地3.9047公顷,其他农用地0.3076公顷,小计12.4083公顷集体农用地转为的建设用地和上述农村集体原有的建设用地0.4679公顷,合计12.8762公顷的征收申请,已于2023年2月4日,经《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洪雅县2022年第5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23〕29号)文件批准。 根据《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本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余坪镇福宝村4、5、6组;柳江镇红星村2、4组;东岳镇桥口村6、7组上述文件批准范围内的征地补偿安置工作。补偿标准和安置方式按该批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执行,人员安置和住房安置对象确定的截止时间为洪雅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公告之日。 对本次征地批复(川府土〔2023〕29号)不服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洪雅县人民政府 2023年3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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