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市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向社会公开洪雅县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5年,全县各乡镇、县级各部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着眼质量提升,立足规范运作,力抓工作重点,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控制源头。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工作从源头上介入对文件公开属性认定的工作程序,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运行。
二是严格审核。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加强检查、明确责任、落实制度”和“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三是及时公开。强化信息发布更新,第一时间发布政府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大政策等信息,切实做到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今年七月,县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县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要求全县应公开的各类文件应在文件印发后及时在政府网站上公开,同时牵头部门或相关责任部门要及时会同有关方面同步做好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
四是加强督查。为保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洪雅县人民政府还与各乡镇、县级相关部门签订了《洪雅县政府信息公开目标责任书》,加强对各乡镇、县级相关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高效完成。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5年,全县公开政府信息9320条,接接待公众查询信息4170人次。
(一)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3037条。
(二)通过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信息3998条。
(三)通过政务微博、政务微信平台公开政府信息1832条。
(四)通过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453条。
(五)通过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接待公众查询信息4170人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和不予公开情况
2015年县政府共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办结2件,办结率100%。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全年政府信息公开无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度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存在被行政复议的情况,也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工作思路
存在问题:
2015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个别单位存在主动公开不及时、依申请公开处理不主动;二是少数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相对不稳定,工作力量还显薄弱等。
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是聚焦重点领域,着力深化公开内容。结合我县实际,完善工作方案,抓好部署落实,加大财政预决算、招投标、征地拆迁、价格和收费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推动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是创新工作载体,着力拓宽公开渠道。优化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充分发挥其公开“主窗口”作用。用好“山水洪雅”政务微博、微信平台,不断拓宽信息公开覆盖面,以便于群众及时、高效地获取政府信息。
三是狠抓基础建设,着力提升公开质量。建立健全政府信息更新维护等制度,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运行。开展多形式交流培训,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
洪雅县人民政府
201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