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洪雅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
2021-01-29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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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医疗保障局 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基本职能:负责药品、医用耗材的采购、配送、使用等相关政策的监督实施;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开展医疗保障大数据管理和应用;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确保医疗保障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 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稳步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扩面工作;持续推进DRGs改革,加强对全县范围内定点医疗机构按月付费结算工作的监督和指导;重点打击医疗机构、参保人员骗保、诈保等侵害医疗保险基本行为;围绕县委两个决定,立足医保实际,开辟七里坪、柳江等旅游景区沿线办理医保定点申报、管理、异地刷卡等业务绿色通道,提升洪雅旅游服务质量。 洪雅县医疗保障局内设股室3个,在职人员20人,其中行政单位1个,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洪雅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和洪雅县医保信息服务中心。 三、2021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与2020年相比增减变化 1.收入情况:财政一般预算拨款收入2864.63万元。 2021年洪雅县医疗保障局收入预算总额为2864.63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864.63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 2.支出情况: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支出预算2864.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9.32万元,项目支出2615.31万元。 3.与2020年相比增减变化原因 2021年比2020年减少612.96万元,原因是2021年无项目资金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经费预算,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减少。 四、支出预算安排具体情况 洪雅县医疗保障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洪雅县医疗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193.04万元以及用于办公费7.97万元、水费0.5万元、差旅费19.66万元、维修(护)费0.3万元、培训费0.1万元、公务接待费0.3万元、劳务费4.5万元、工会经费2.45万元、福利费2.39万元、其他交通费12.11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6万元等日常公用经费56.28万元。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洪雅县医疗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具体如下: 信息系统、异地就医平台一体化建设及维护费10万元; 医保宣传和双创经费8万元; 窗口规范化建设经费10万元; 社会监督经费1万元; 城乡居民以奖代补经费14万元; 高血压糖尿病管理经费3万元; 医保基金监管经费5万元;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扶贫资金(扶贫,据实结算)700万元;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县级配套资金(据实结算)1422万元; 城乡医疗救助资金(据实结算)150万元; 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292.31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208.41万元。 (二)卫生健康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医疗保障管理事务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以及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2629.75万元。 (三)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26.47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0。 (五)国有资产经营预算安排为0。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7.99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电脑、打印设备及空调。 六、机关运行经费 洪雅县医疗保障局及下属1家参公单位、1家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6.28万元,同比增加6.5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局在职人数增加,增加了相应的工作经费。 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1洪雅县医疗保障局无出国(境)计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与2020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洪雅县医疗保障局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3万元,公务接待3批次,35人,较2020年预算下降70%,主要原因是大力提倡厉行节约,尽量压减无实质性工作意义的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1年洪雅县医疗保障局公务用车购置数0台及保有量0台,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0年预算持平。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1年洪雅县医疗保障局整体预算2864.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9.32万元,项目支出2615.31万元,我局预算安排项目11个,已全部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并制定了绩效目标,其中以下项目纳入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管理: 1、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医疗救助补助项目,预算292.31万元和城乡医疗救助(据实结算)项目,预算150万元,用于进一步健全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制度,完善城乡居民社会救助体系,持续实施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年度救助对象人次规模与上年持平,强化医疗救助规范管理。 2、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县级配套(据实结算)项目,预算1422万元,用于积极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覆盖率稳定在98%以上,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险待遇落实,降低城乡居民医疗费用负担。 3、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扶贫项目(扶贫,据实结算),预算700万元,用于助力参保贫困人员精准脱贫,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100%,进一步减轻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九、国有资产占用说明 洪雅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12月固定资产净值为25.83万元(2020年4月洪雅县人社局无偿调入固定资产净值9.91万元)。通用设备13.77万元(其中电脑、平板、打印复印等设备85台,价值7.77万元),办公家具等11.84万元。 十、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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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1年部门预算表格.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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