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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医疗保障局关于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2023-02-14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1506129692/xylbzj/2023-00008  发布机构  洪雅县医疗保障局  公开日期  2023-02-14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失效日期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洪雅县医疗保障局

关于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基本职能:负责药品、医用耗材的采购、配送、使用等相关政策的监督实施;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开展医疗保障大数据管理和应用;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确保医疗保障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

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全力推进医保征收,确保参保率达100%;持续优化经办服务,确保政策宣传口径统一、执行无偏差;全面落实惠民政策,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有效维护基金安全,管好人民群众“看病钱”、“救命钱”。

二、部门机构设置

洪雅县医疗保障局股室3个,在职人员24人,其中行政单位1个,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洪雅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和洪雅县医保信息服务中心。

三、2023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与2022年相比增减变化

1.收入情况:财政一般预算拨款收入2192.16万元。

2023年洪雅县医疗保障局收入预算总额为2192.1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191.18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98万元。

2.支出情况: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支出预算2192.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7.18万元,项目支出1794.98万元。

3.与2022年相比增减变化原因

2023年比2022年减少755.4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城乡医疗救助实行市级统筹,上级资金不再下达到县级。

四、支出预算安排具体情况

洪雅县医疗保障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洪雅县医疗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用于人员支出是325.58万元;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是71.6万元。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洪雅县医疗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其中:城乡医疗救助资金(据实结算)100万元;易致贫返贫人员医疗保障资金80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县级配套资金(据实结算)1566万元;城乡以奖代补费14万元;医保宣传和双创经费8万元;窗口规范化建设经费10万元;高血压糖尿病管理经费3万元;信息系统、异地就医平台一体化建设及维护费10万元;医保基金监管经费3万元;上年结算(2022年窗口规范化建设经费0.05万元;社保公共服务能力建设资金0.93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单位离退休人员及日常运转支出350.41万元,主要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272.2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工资、津补贴、基础性绩效奖等人员经费支出和保障日常运转的办公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38.7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工资、津补贴、基础性绩效奖等人员经费支出和保障日常运转的办公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0.93万元,主要用于社保公共服务能力建设项目。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37.2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0.78万元,主要用于编外控制数人员企业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金的补助(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0.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缴费支出。

(二)医疗卫生,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1731.05万元,主要包括:

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9.3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1.3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5.8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及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0.42万元,主要用于编外控制数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1566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县级配套资金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城乡医疗救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10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医疗救助资金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2023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信息系统、异地就医平台一体化建设及维护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政策管理(项)2023年预算数为6万元,主要用于高血压糖尿病管理和医保基金监管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32.05万元,主要用于城乡以奖代补、医保宣传和窗口规范化建设支出。

(三)农林水支出,主要用于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80万元。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80万元,主要用于易致贫返贫人员医疗保障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30.7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30.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0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为0万元。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洪雅县医疗保障局无政府采购预安排。

六、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洪雅县医疗保障局及下属1个参公单位和1个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1.6万元,同比增加2.01 万元,增长2.9%,其中办公及印刷费17.1万元、水费1.3万元、差旅费24.5万元、培训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0.14万元、劳务费5.14万元、工会经费4.53万元、福利费3.06万元、日常维修费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4.33万元。主要原因工会经费预算增加。

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3年洪雅县医疗保障局无出国计划,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与2022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23年洪雅县医疗保障局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14万元,公务接待3批次、20人次,较2022年预算下降22.22%,主要原因是大力提倡厉行节约,压减无实质性工作意义的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3年洪雅县医疗保障局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都为0,未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3年洪雅县医疗保障局整体预算2192.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7.18万元,项目支出1794.98万元,我局预算安排项目11个,已全部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并制定了绩效目标,其中以下项目纳入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管理:

1.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县级配套资金(据实结算)1566万元,用于积极推进全民参保计划,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险待遇落实,降低城乡居民医疗费用负担;

2.易致贫返贫人员医疗保障资金(据实结算)80万元,用于进一步减轻易致贫返贫人员医疗费用负担,防止因病返贫、因病致贫,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

3.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100万元,用于进一步健全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制度,完善城乡居民社会救助体系,持续实施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年度救助对象人次规模与上年持平,强化医疗救助规范管理。

九、国有资产占用说明

洪雅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12月固定资产415件,原值为49.51万元,净值为31.1万元,其中:通用设备133件,原值为33.17万元,净值18.2万元;专用设备2件,原值为0.94万元,净值为0.76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280件,原值为15.4万元,净值为12.14万元。

十、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附件3 2023年洪雅县医疗保障局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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