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
2020-06-19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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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贯彻执行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并组织实施退役军人工作政策。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承担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扶持工作。 4、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地方性政策。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负责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移交安置、退休安置、供养等工作。组织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遗属的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8、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和烈士纪念设施的建设管理、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县级以上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扬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9、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0、推动建立退役军人事务分级负责和突发事件应急联动机制,组织、指导退役军人综合服务体系建设。配合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 1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二)主要工作 2020年,我局将积极适应新形势,以新常态、新要求奋发努力,大胆推进工作,争取全面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部署的各项任务,全力打造退役军人“温馨之家”。一是夯实管理保障基础,增强退役军人归属感;二是健全教育管理机制,增强退役军人责任感;三是提高优质保障水平,增强退役军人幸福感;四是切实维护合法权益,增强退役军人安全感;五是做好安置就业工作,增强退役军人获得感;六是树牢尊崇褒扬导向,增强退役军人荣誉感。 二、部门机构设置 洪雅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是全额财政拨款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下设4个直属事业单位。分别为洪雅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洪雅县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站、洪雅县光荣院、洪雅县烈士陵园服务所。其中,洪雅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为副科级事业单位,洪雅县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站、洪雅县光荣院、洪雅县烈士陵园服务所为股级事业单位。 三、2020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与2019年相比增减变化 1.收入情况:财政一般预算拨款收入4781.69万元。 2020年洪雅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收入预算总额为4781.6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4781.69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 2.支出情况: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支出预算4781.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6.95万元,项目支出4574.74万元。 3.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4781.69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减变化原因:因我局是2019年3月新组建单位,无2019年预算数据。 四、支出预算安排具体情况 洪雅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其他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用于保障洪雅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用于人员支出167.96万元;用于办公费1万元;印刷费0.3万元;水费0.3万元;电费1.2万元;差旅费14.49万元;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工会经费1.67万元;福利费1.67万元;其他交通费3.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2.3万元;生活补助2.75万元;奖励金0.02万元。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洪雅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具体如下:自主择业军官医疗保险、安置到企业下岗退役残疾军人伤残待遇、原国民党抗战老兵生活补助、企业军转干特困慰问费、军转干县级配套、解决购置办公设备和改造办公场地经费、退役安置补助资金(社保接续)支出257.55万元;购买重点优抚对象城乡医疗保险和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支出147万元;2019年度入伍大学生一次性奖励资金、退役士兵光荣返乡经费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经费支出71.84万元;义务兵优待金支出465万元;春节、元旦、八一慰问经费支出193.29万元;军休人员工资支出119万元;退役士兵安置补助资金375万元;涉军群体专项稳定经费、清明节、烈士纪念日经费及组织烈属跨省扫墓、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资金(老党员)支出32.06万元;烈士陵园日常维护运行费支出15万元;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资金支出2472.43万元;应急指挥视频综合应用平台建设资金支出10万元;优抚对象价格临时补贴支出300万元;中央级财政退役安置补助资金支出4万元;中央和省级军队转业干部生活补助支出112.57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156.05万元,主要包括:公务员、事业人员、遗属人员、涉军公益性人员工资及保险支出。 (二)国防支出,主要用于2019年入伍大学生一次性奖励金及退役士兵光荣返乡经费等支出71.84万元。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退役士兵安置补助、优待金、优抚对象定补等支出4374.73万元。 (四)卫生健康支出,主要用于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和购买重点优抚对象城乡医疗保险支出157.66万元。 (五)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21.41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为0。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无。 六、机关运行经费 洪雅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06.95万元,因我局是2019年3月新组建单位,无上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数据。 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0年洪雅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根据安排的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与2019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20年洪雅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安排公务接待费项目预算2万元,因我局是2019年3月新组建单位,无上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数据。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0年洪雅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为0,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0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整体预算4781.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6.95万元,项目支出4574.74万元。以下项目纳入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管理: 军转干县级配套114万元,主要用于全县企业军转困难补助;优待金465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全县义务兵优待金;军休人员工资5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5名军休人员工资;优抚对象定补款县级配套38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全县优抚对象定补款;退役士兵安置275万元,用于退役士兵安置补助经费;2019年度入伍大学生一次性奖励资金62万元,用于发放2019年度入伍大学生一次性奖励资金;2020年春节、元旦、八一慰问经费165万元,主要用于春节、元旦、八一期间对全县退役军人进行普遍慰问和个别走访慰问支出;优抚对象价格临时补贴300万(据实结算)300万元,主要用于全县优抚对象临时价格补贴支出。 九、国有资产占用说明:房屋(民政局划转我局军休站房屋)原值2.25万元;电脑、打印机等通用设备65件,原值17.76万元;办公桌椅等办公家具142件原值9.07万元。 十、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用于保障机关及相关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1. 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相关机构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基本支出。 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相关机构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20年6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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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3:2020年部门预算表格1.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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