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
2021-01-27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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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贯彻执行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并组织实施退役军人工作政策。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承担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扶持工作。 4、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地方性政策。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负责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移交安置、退休安置、供养等工作。组织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遗属的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8、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和烈士纪念设施的建设管理、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县级以上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扬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9、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0、推动建立退役军人事务分级负责和突发事件应急联动机制,组织、指导退役军人综合服务体系建设。配合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 1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二)主要工作: (一)突出示范亮点,持续推进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将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洪川镇、柳江镇、止戈镇、将军镇、余坪镇、中保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创建成为基础设施达标、制度流程完善、服务管理规范的示范型服务中心(站)。 (二)做好移交安置工作,不折不扣完成安置任务。继续拓宽安置渠道,深挖安置潜力,确保安置质量不低于2020年。 (三)注重思想政治教育,引导退役军人听党话跟党走。加强宣传引导工作,常态化做好悬挂光荣牌、举办接收退役军人活动、送立功喜报等工作。深入开展 “优秀退役军人、优秀军人家属”学习宣传活动,激发社会正能量。 (四)全力做好信访诉求化解,努力确保涉军群体稳定。全力做好信访诉求化解,落实好精准化解和帮扶援助措施,防止发生到省进京非访、集访事件。 (五)抓好双拥共建,统筹推进烈士纪念设施修缮维护。继续做好省级双拥模范县创建工作,统筹推进县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修缮保护和管理维护,加快推进烈士陈列室改造,启动烈士陵园整体打造和提升工程。 (六)加快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全面提升综合服务能力。积极推动“互联网+退役军人服务”和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努力实现数据共享、信息互通,让“数据多跑路、人员少跑腿”。 (七)掀起退役军人保障法宣传热潮。依托已建立的三级服务中心(站),结合服务对象需求,充分利用服务场所的宣传栏、电子屏、服务工作群等各类宣传阵地,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如摆放保障法宣传本、编辑宣传图片和短信,向退役军人宣传《退役军人保障法》的内容,普及基本法规知识及颁布的意义,增进对《退役军人保障法》的认识和了解。 二、部门机构设置 洪雅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是全额财政拨款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下设4个直属事业单位。分别为洪雅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洪雅县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站、洪雅县光荣院、洪雅县烈士陵园服务所。其中,洪雅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为副科级事业单位,洪雅县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站、洪雅县光荣院、洪雅县烈士陵园服务所为股级事业单位。 三、2021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与2020年相比增减变化 1.收入情况:财政一般预算拨款收入3826.5万元。 2021年洪雅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收入预算总额为3826.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826.5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 2.支出情况: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支出预算382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5.23万元,项目支出3571.27万元。 3.与2020年相比增减变化原因 2021年预算收支3826.5万元,较2020年收支减少955.19万元,下降19.98%,主要原因是2021年年初预算中上级资金减少;基本支出较2020年增加了23.33%,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局工作人员人数有所增加;项目支出较2020年减少21.94%,主要原因是2021年年初预算中上级资金减少。 四、支出预算安排具体情况 洪雅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其他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用于保障洪雅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用于人员支出202.99万元;用于办公费9.5万元;印刷费1万元;邮电费4.575万元;电费0.6万元;差旅费19.665万元;会议费0.1万元;培训费0.1万元;公务接待费0.3万元;工会经费2.57万元;福利费2.57万元;其他交通费4.6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3.49万元;生活补助3.05万元;奖励金0.03万元。 项目支出3571.27万元,具体项目有优抚对象定补款县级配套380万元;自主择业军官医疗保险13万元;退役士兵安置275万元;2020年度入伍大学生一次性奖励资金62万元;安置到企业下岗退役残疾军人伤残待遇13万元;原国民党抗战老兵生活补助2.2万元;2021年春节、元旦、八一慰问经费165万元;企业军转干特困慰问费5万元;军转干县级配套50万元;优待金465万元;购买重点优抚对象城乡医疗保险10万元;军休人员工资30万元;烈士陵园日常维护运行费19万元;涉军群体专项 维稳资金20万元;清明节、烈士纪念日经费及组织烈属跨省扫墓8万元;退役士兵光荣返乡经费5万元;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运行经费5万元;双拥经费2万元;应急指挥视频综合应用平台运行经费2万元;烈士陵园业务用房改建配套资金10万元;川财社[2020]166号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的通知1917.01万元;川财社[2020]166号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的通知(老党员)0.06万元;川财社[2020]168号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的通知113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1.71万元,主要包括:公务员、事业人员、遗属人员、涉军公益性人员工资及保险支出。 (二)国防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2020年入伍大学生一次性奖励金及退役士兵光荣返乡经费等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66.61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安置补助、优待金、优抚对象定补、优抚医疗补助等支出。 (五)卫生健康支出138.72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和购买重点优抚对象城乡医疗保险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24.46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为0。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无。 六、机关运行经费 洪雅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4.01万元,同比增加11.13万元,增长33.85%,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局工作人员人数有所增加,相应的人员经费也有所增加。 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1年洪雅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根据安排的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与2020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洪雅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安排公务接待费项目预算0.3万元,公务接待3批次,38人次,较2020年下降85%,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预计接待批次和人数都有所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1年洪雅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为0,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1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整体预算382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5.23万元,项目支出3571.27万元。2021年我局预算安排项目23个,已全部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并制定了绩效目标 九、国有资产占用说明: 洪雅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固定资产33..49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民政局划转我局军休站房屋)价值2.25万元;通用设备75件,价值22.16万元;家具、用具、装修及动植物67件价值9.08万元。 十、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用于保障机关及相关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1. 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相关机构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基本支出。 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相关机构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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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1年部门预算表格(1).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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