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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2024-03-05   作者:杨帆 点击数:  
 索 引 号  1506129692/xtyjrswj/2024-00028  发布机构  洪雅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公开日期  2024-03-05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失效日期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洪雅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关于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目录(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1.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2.部门机构设置

3.2024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与2023年相比增减变化

4.支出预算安排具体情况

5.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6.机关运行经费

7.三公经费增减变化说明

8.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9.国有资产占用说明

10.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目录(二)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封面

2.部门收支总表

3.部门收入总表

4部门支出总表

5.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6.财政拨款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9.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10.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1.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12.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3.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1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15.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并组织实施退役军人工作政策。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承担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扶持工作。

4.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地方性政策。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负责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移交安置、退休安置、供养等工作。组织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遗属的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8.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和烈士纪念设施的建设管理、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县级以上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扬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9.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0.推动建立退役军人事务分级负责和突发事件应急联动机制,组织、指导退役军人综合服务体系建设。配合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

1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2.完成县委、县政府、市退役军人局和军方交办的其他任务。

13.职能转变。加强全县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以及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主要工作

(一)在理论武装上发力,思想引领走在前列。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主题教育同中心工作统筹起来,确保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上取得实效。加强优秀退役军人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鼓励广大退役军人以最美退役军人”“拥军先进人物等为榜样,做到退役不褪色,建功新时代。加强退役军人事务系统队伍建设,开展业务能力培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提升服务退役军人能力。

(二)在提质增效上发力,保障体系持续完善。认真落实抚恤优待政策,严格按照上级政策要求,及时足额发放现役军人家属优待金,优抚对象各种优抚金,并对优抚金发放进行动态调整,确保资金发放精准。及时接收光荣返乡退役士兵,积极开展组织关系转接、就业培训、政策咨询、创业扶持等工作。对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军人,严格执行上级政策,确保高质量完成2024年安置任务。切实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积极发挥退役军人服务站第一站”“第一线作用,常态化开展走访调研、政策解释、矛盾化解。

(三)在拥军优属上发力,双拥共建扎实推进。八一”“春节等重要节点,广泛走访慰问退役军人、现役军人家庭、三属等,在走访慰问过程中宣传党和国家的相关政策,宣传我区优秀退役士兵和拥军模范。认真落实双拥工作各项工作任务,灵活开展拥军活动,积极为驻洪部队办好事、办实事,动员驻洪部队积极参与乡村振兴、防汛救灾、安全生产等活动,不断深化军民鱼水深情。

二、部门机构设置

洪雅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股室3个,在职人员24人,其中行政单位1个,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主要包括:洪雅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洪雅县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站、洪雅县光荣院、洪雅县烈士陵园服务所。其中,洪雅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为副科级事业单位,洪雅县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站、三、2024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与2023年相比增减变化

1.收入情况:财政一般预算拨款收入3771.23万元。

2024洪雅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收入预算总额为3857.2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771.23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86.06万元。

2.支出情况: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支出预算3857.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9.51万元,项目支出3467.78万元。

3.2023年相比增减变化原因

2023洪雅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预算总额为1986.16万元2024洪雅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收入预算总额为3857.29万元,同比增长1871.13万元,增长94.21%,增长原因为2024年预算中包含提前下达优抚对象补助资金及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资金。

四、支出预算安排具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洪雅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洪雅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用于人员支出329.48万元,公用经费60.03万元,用于办公费12.91万元;0.5万元;电费1.5万元;差旅费23.5万元;公务接待费0.2万元;工会经费4.51万元;福利费3.23万元;其他交通费4.6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万元

项目支出,用于保障洪雅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包括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运行经费3万元;清明节、烈士纪念日经费及组织烈属跨省扫墓6万元;退役士兵光荣返乡经费及双创经费3万元;双拥经费3万元;烈士陵园日常维护运行费26万元;涉军群体专项维稳资金10万元;企业军转干特困慰问费5万元;军休人员工资(县级配套)3万元;军转干县级配套50万元;退役士兵安置经费230万元;自主择业军官医疗保险12万元;优抚对象定补款县级配套250万元;应急视频指挥平台和优抚对象确认运行经费2.2万元;把党的关爱送到老兵心中暖心行动慰问经费2万元;困难退役军人关爱帮扶基金25万元;退役士兵两保接续资金10万元;春节、元旦、八一慰问经费180万元;大学生入伍奖励金86万元;优待金县级配套180万元;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2185.75万元;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经费94.77万元;原国民党抗战老兵生活补助3万元;安置到企业下岗退役残疾军人伤残待遇12万元;上年结转资金86.06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社会保障和就业,一是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二是用于保障洪雅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共计3706.14万元。按功能分类主要包括:2080150事业运行208.18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9.68万元,2080803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2621.46万元,2080808褒扬纪念26万元;2080901退役士兵安置252.34万元,2080902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10.42万元,2080903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5.46万元,2080904退役士兵管理教育36.23万元,2080905军队转业干部安置51.51万元,2080999其他退役安置支出29万元,2082801行政运行94.43万元,20828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1.2万元,2082804拥军优属299万元,2082850事业运行208.18万元,2082899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8万元,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万元。

2.医疗卫生,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119.78万元。按功能分类主要包括: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3.11万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7.6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3.91万元,2101401优抚对象医疗补助105.16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31.37万元。按功能分类主要包括:2210201住房公积金31.37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为0万元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等。其中:政府采购货物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0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

洪雅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及下属4家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0.03万元,同比减少0.05万元,下降0.08%用于办公费12.91万元;0.5万元;电费1.5万元;差旅费23.5万元;公务接待费0.2万元;工会经费4.51万元;福利费3.23万元;其他交通费4.6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压减行政运行支出。

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4洪雅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与2023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24洪雅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2万元,公务接待3批次、28人数,与2023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4洪雅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务用车购置数0保有量0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3年预算持平。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整体预算3857.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9.51万元,项目支出3467.78万元。2024年我局预算安排项目33个,其中本年预算项目23个,上年结转项目10个,已全部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并逐一申报了绩效目标情况。

九、国有资产占用说明

洪雅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固定资产原值63.31万元其中台式电脑25台,原值10.71万元;掌上电脑3台,原值1.22万元;笔记本电脑2台,原值1.1万元;打印、复印机18台,原值4.32万元;单反相机1台,原值1.58万元;空调13台,原值4.67万元;投影仪5台,原值11.11万元;其余通用设备10.47万元。土地、房屋及构筑物(民政局划转我局军休站房屋)原值2.25万元椅凳、沙发、台桌等家具共202件,原值15.87万元。

十、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用于保障机关及相关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相关机构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相关机构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附件3:2024年部门预算表格.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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