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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2020-06-19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1506129692/xzfbgs/2021-00241  发布机构  洪雅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0-06-19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失效日期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

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主要职责:坚持为农服务为宗旨,建立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以经济合作组织形式助农、惠农、支农,做好农业、农村、农民服务工作,重点加强农产品销售流通平台作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增高。

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一是完善供销体系双线运行机制工作,进一步健全理事会和监事会,完善三会制度;二是促进县联社资产保值增值,遵循县联社资产管理程序,通过下属企业洪雅天茂供销发展有限公司开展经营发展。三是恢复重建基层社;四是注资并组建蜀茶冷链物流有限公司。

二、部门机构设置

洪雅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为一级预算事业单位,股室3个,在职人员6人,下属无二级预算单位。

三、2020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与2019年相比增减变化

1.收入情况:财政一般预算拨款收入110.47万元。

2020洪雅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收入预算总额为110.47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10.47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

2.支出情况: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支出预算110.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47万元,项目支出30万元。

3.2019年相比增减变化原因

本单位系2019年机构改革后新成立单位,2020年首次独立进行年初预算,暂无增减变化。

四、支出预算安排具体情况

洪雅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洪雅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洪雅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8.96万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1.51万元。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洪雅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0万元。包括县供销社综合改革注资蜀茶公司10万元,县供销社运行保障费用10万元及洪雅天茂供销发展公司启动资金10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62.78万元。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5.41万元。

(三)医疗卫生,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5.94万元。

(四)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6.34万元。

(五)商业服务业支出,用于商业流通事务、商业物资和供销社专项补贴等支出30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为0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洪雅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无政府采购安排。

  1. 机关运行经费

  洪雅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11.51万元。本单位系2019年机构改革后成立单位,2020年首次独立进行年初预算,暂无增减变化。

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0年洪雅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无出国计划。

(二)公务接待费

 2020年洪雅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公务接待费预算0.4万元,公务接待8批次,人数50本单位系2019年机构改革后成立单位,2020年首次独立进行年初预算,暂无增减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0年洪雅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无公务用车。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是完善供销体系双线运行机制工作,在已建立的县联合会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理事会和监事会,完善三会制度。二是促进县联社资产保值增值。遵循县联社资产管理程序,推进下属洪雅天茂供销发展有限公司开展经营发展。三是恢复重建基层社。四是注资并组建蜀茶冷链物流有限公司。

九、国有资产占用说明

本单位系2019年机构改革后成立单位,2020年首次独立进行年初预算,原属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暂未进行资产盘点和划拨,目前使用占用国有资产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管理。

  1. 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2020年供销社公开预算表格新(2).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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