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 关于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
2023-02-15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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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 关于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主要职责:坚持为农服务为宗旨,建立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以经济合作组织形式助农、惠农、支农,做好农业、农村、农民服务工作,重点加强农产品销售流通平台作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提高。 2023年重点工作:1.推进为农服务中心建设。一是整合商务等县级部门、乡镇等多方资源,在将军镇打造一个集供销电商运营、业务培训、农产品流通为一体的基层社为农服务中心。二是向上争取项目、整合资源政策,在中山镇建设集农资经营、生活物质销售、农业产业服务等于一体的基层社为农服务中心。 2.大力发展新型供销社。推行“村两委+供销合作社+X(专合社、信用社、社有企业等)”的多形式融合共建模式,吸纳村“两委”干部领头、致富先进带头、农业科技人员和现代农业企业经营管理者等专业人才加入基层供销社。 3.抓好供销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向上汇报,引进供销管理人才,充实县联社机关。在基层社经营发展中,多渠道融合锻炼培育人才,建设一支会经营、懂管理、理念新、务实干的基层骨干队伍。 二、部门机构设置 洪雅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为一级预算事业单位,股室3个,在职人员7人,6人事业编,1人编外控制数,下属无二级预算单位。 三、2023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与2022年相比增减变化 1.收入情况:财政一般预算拨款收入131.16万元。 2023年洪雅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收入预算总额为150.1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31.16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9万元。 2.支出情况: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支出预算150.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16万元,项目支出40万元。 3.与2022年相比增减变化原因 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02万元,增加6.6%,主要原因是2023年多了基础绩效奖的预算。基本支出增加17.02万元,增加18%,主要原因是2023年多了基础绩效奖的预算。项目收入支出40万,其中19万是上年结转收入。 四、支出预算安排具体情况 洪雅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洪雅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洪雅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95.70万元,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4.46万元。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洪雅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0万元;包含创建、改造提升基层供销社及供销系统管理运行经费21万元及上年结转的省级供销综合改革及发展专项资金19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社保人员支出10.11万元。 (二)医疗卫生,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6.16万元。 (三)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7.77万元。 (四)商业服务业等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126.12万元,主要包括:在职人员的工资绩效和年度项目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0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为0万元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洪雅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无政府采购安排。 六、机关运行经费 洪雅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42万元。同2022年对比,公用经费无变化。 其中办公及印刷费5.45万元、邮电费0.71万元、差旅费6.21万元。 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3年洪雅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无出国计划。 (二)公务接待费 2023年洪雅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0批次、0人数,较2022年预算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3年洪雅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无公务用车。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扩大基层社的数量,提升基层社的为农服务能力,社有企业构建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经营服务体系,增强市场竞争力拓展为农服务的领域,提升供销体系人员的服务水平和能力,构建人才储备,进而增强供销网络系统在三农领域的服务能力。一是进一步规范供销“三会”运行体制、机制,定时招开会议。二是完善平台公司章程和具体的运行模式,进一步规范和提升平台公司的管理和运行。三是进一步推进基层社建设,新发展一批镇、村综合服务社、星级社。 1.推进为农服务中心建设。一是整合商务等县级部门、乡镇等多方资源,在将军镇打造一个集供销电商运营、业务培训、农产品流通为一体的基层社为农服务中心。二是向上争取项目、整合资源政策,在中山镇建设集农资经营、生活物质销售、农业产业服务等于一体的基层社为农服务中心。 2.大力发展新型供销社。推行“村两委+供销合作社+X(专合社、信用社、社有企业等)”的多形式融合共建模式,吸纳村“两委”干部领头、致富先进带头、农业科技人员和现代农业企业经营管理者等专业人才加入基层供销社。 九、国有资产占用说明 无 十、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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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3 部门预算公开报表(部门公开).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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