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 关于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
2024-03-07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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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坚持为农服务为宗旨,建立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以经济合作组织形式助农、惠农、支农,做好农业、农村、农民服务工作,重点加强农产品销售流通平台作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提高。 2024年重点工作:一、围绕“招商破题”发力,集聚为农服务资源支持。1.多方筹措资金。内部横向整合资源、经费,外部纵向向上争取资金,逐步完成参股企业、基层社股本金实缴,为企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2.多方争取项目。继续抓好《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对接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组织部、商务等县级部门,争取涉农惠农项目和镇级乡村建设改造项目实施支持,引导相关供销基层社结合自身实际优先承接承揽项目,合力推动落实《条例》要求。3.多方寻求合作。按照县委“对标先进、成为一流”要求,前往仁寿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学习为农服务综合平台建设及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经验,提升为农服务能力。 1.扶持新建一批。通过党建引领、利益联结、服务导向,鼓励社有企业通过参与盘活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加强与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合作,广泛吸纳农民社员、家庭农场等其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入基层社,促进“三社”在组织上、经济上、服务上的深度融合,逐步建设覆盖全县镇、村(社区)供销基层社及其服务网点,持续把基层供销服务拓展到村社,打通城村流通渠道.2.规范提升一批。以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为切入点,结合“千县千社质量提升行动”,指导基层社聚焦农资、农业社会化服务、农副产品流通、日用消费品连锁、再生资源等领域,开拓经营服务功能范畴,优化经营模式和运行水平,加快建设为农服务综合平台,提升为农服务能力。重点依托余坪镇基层社、七里坪桃源村基层社,推进农资现代网络体系建设;依托柳江镇基层社、八角庙专业合作社,聚焦建设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洪雅示范区,用好柳江供销农事服务中心,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依托前锋村基层社,立足前锋村供销为农服务中心,做好茶叶种植全产业链农事服务;依托八角庙社区基层社,推广超市、生活服务站等社区消费服务运营模式,拓展社区服务网点;依托槽渔滩兴盛基层社,加强特色产品等品牌建设,积极参与区域公共品牌运营,开展特色农产品优选工作;依托将军镇基层社,拓展洪雅特色农产品线上销售渠道。3.清理整顿一批。采取摸底排查、精准甄别、分类处置、构建长效机制的工作方法,按照“突出重点、明确标准、分类处置”的要求,全面摸底排查基层社发展情况,将无阵地、无人员、无业务的基层社进行清理,确保基层社高质量发展。 1.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采取党组理论中心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主题教育等多种形式,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聚魂,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3.推进全面从严治社。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职责,每季度听取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和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3.推进全面从严治企。完善“三会”运行管理机制体制,配齐县供销联社理事会、监事会人员,定期召开理事会、监事会,研究社有企业、基层社发展事宜。 洪雅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为一级预算事业单位,股室3个,在职在岗人员8人,7人事业编,1人编外控制数,公益性岗位1人(借调县行政审批局),下属无二级预算单位。 2024年洪雅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收入预算总额为150.5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50.54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 2.支出情况: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支出预算150.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2.54万元,项目支出18万元。 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9.38万元,增加14.77%,主要原因是2024年新增在岗在编1人,新增公益性岗位1人。基本支出增加22.38万元,增加20.32%,主要原因是2024年新增在岗在编1人,新增公益性岗位1人预算。项目收入支出18万。 洪雅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洪雅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洪雅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132.54万元,其中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4.49万元。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洪雅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提升基层社、打造示范社及供销系统管理运行经费18万元。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社保人员支出14.43万元。 (二)医疗卫生,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5.96万元。 (三)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10.06万元。 (四)商业服务业等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120.09万元,主要包括:在职人员的工资绩效和年度项目支出。 洪雅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4.49万元。同2023年对比,增加2.07万元,在编人员新增1人。 其中办公及水费6.29万元、邮电费1万元、差旅费7.2万元。 2024年洪雅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0批次、0人数,较2023年预算无变化。 扩大基层社的数量,提升基层社的为农服务能力,社有企业构建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经营服务体系,增强市场竞争力拓展为农服务的领域,提升供销体系人员的服务水平和能力,构建人才储备,进而增强供销网络系统在三农领域的服务能力。一是进一步规范供销“三会”运行体制、机制,定时招开会议。二是完善平台公司章程和具体的运行模式,进一步规范和提升平台公司的管理和运行。三是进一步推进基层社建设,新发展一批镇、村综合服务社、星级社。 一、围绕“招商破题”发力,集聚为农服务资源支持。1.多方筹措资金。内部横向整合资源、经费,外部纵向向上争取资金,逐步完成参股企业、基层社股本金实缴,为企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2.多方争取项目。继续抓好《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对接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组织部、商务等县级部门,争取涉农惠农项目和镇级乡村建设改造项目实施支持,引导相关供销基层社结合自身实际优先承接承揽项目,合力推动落实《条例》要求。3.多方寻求合作。按照县委“对标先进、成为一流”要求,前往仁寿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学习为农服务综合平台建设及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经验,提升为农服务能力。 1.扶持新建一批。通过党建引领、利益联结、服务导向,鼓励社有企业通过参与盘活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加强与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合作,广泛吸纳农民社员、家庭农场等其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入基层社,促进“三社”在组织上、经济上、服务上的深度融合,逐步建设覆盖全县镇、村(社区)供销基层社及其服务网点,持续把基层供销服务拓展到村社,打通城村流通渠道.2.规范提升一批。以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为切入点,结合“千县千社质量提升行动”,指导基层社聚焦农资、农业社会化服务、农副产品流通、日用消费品连锁、再生资源等领域,开拓经营服务功能范畴,优化经营模式和运行水平,加快建设为农服务综合平台,提升为农服务能力。重点依托余坪镇基层社、七里坪桃源村基层社,推进农资现代网络体系建设;依托柳江镇基层社、八角庙专业合作社,聚焦建设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洪雅示范区,用好柳江供销农事服务中心,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依托前锋村基层社,立足前锋村供销为农服务中心,做好茶叶种植全产业链农事服务;依托八角庙社区基层社,推广超市、生活服务站等社区消费服务运营模式,拓展社区服务网点;依托槽渔滩兴盛基层社,加强特色产品等品牌建设,积极参与区域公共品牌运营,开展特色农产品优选工作;依托将军镇基层社,拓展洪雅特色农产品线上销售渠道。3.清理整顿一批。采取摸底排查、精准甄别、分类处置、构建长效机制的工作方法,按照“突出重点、明确标准、分类处置”的要求,全面摸底排查基层社发展情况,将无阵地、无人员、无业务的基层社进行清理,确保基层社高质量发展。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洪雅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有会议桌1张,办公桌8张,椅子20把,沙发4件,文件柜8组,空调6台,饮水机4台,总价值4万。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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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1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0307.docx】 附件【附件3 部门预算公开报表(部门公开).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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