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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全县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抽查情况的通报
2021-02-26   点击数:  
 索 引 号  1506129692/xzfbgs/2021-0009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1-02-26
 发布机构  洪雅县政府办公室  有效性  有效

各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单位、部门:

县政府办公室近期对全县政府网站和15个政务新媒体运行管理情况进行了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运行情况。截至2021221日,我县政府门户网站和15个政务新媒体正常运行。

(二)抽查总体情况。经监测软件自动扫描和人工复核,我县第一季度20201123日至2021221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基本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要求。

(三)规范管理情况。我县政府门户网站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的基本要求进行了规范管理,如统一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并命名为“政府信息公开”、编制我县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等。关停注销政务新媒体3个。

(四)信息公开情况。第一季度我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562条,其中,县财政局、县司法局、柳江镇人民政府发布量靠前,内容丰实。15个政务新媒体公开各类信息6923条。

二、存在问题

(一)主动公开不及时。一是15个单位公开信息少于24条,未达到每周公开信息不少于2条要求,其中将军镇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局、国家统计局洪雅调查队排名末三位,政府采购、公共资源配置、安全生产栏目超过3月未更新。二是县级部门基本未在网站公开本部门印发政策类文件。

(二)部分政务新媒体实时互动较差。第三方机构监测发现县卫健局微信公众号、柳江镇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中山镇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未在24小时内回复私信,存在单项否决风险。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做好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保障工作。一是全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保障单位和政务新媒体开办单位要按照《关于调整四川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川府公开办函〔20204号)的要求,全力做好日常信息的保障工作,网站动态、要问类栏目信息每两周至少更新一次,其他通知公告、政策文件等栏目每半年至少更新一次,政务新媒体每周更新。二是结合政务公开工作目标、时限要求,细化网站栏目保障单位,确保各项公开栏目信息及时、有效更新。

(二)把好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各单位要强化信息内容发布三审制度,把好信息源头关,县政府办公室落实专人加强监测,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纠正错漏信息。

(三)做好自查通报工作。按照市政府办公室每季度检查要求,县政府办公室在2月、5月、8月、11月底对全县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保障情况开展自查,自查情况全县通报并在政府门户网站显著位置向社会公示。

 

 

洪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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