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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21年第二季度全县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抽查情况的通报 | |||||||||||||||||||||||||||||||||||||||||||||||||||||||||||||||||||||||||||||||||||||||||||||||||||||||||||||||
2021-05-28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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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单位): 县政府办公室近期对全县政府网站和13个政务新媒体运行管理情况进行了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运行情况。截至2021年5月23日,县政府门户网站和13个政务新媒体正常运行。 (二)抽查总体情况。经监测软件自动扫描和人工复核,我县第二季度(2020年2月22日至2021年5月23日)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基本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要求。 (三)规范管理情况。县政府门户网站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的基本要求进行了规范管理。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突出问题排查整治的通知》(川府公开办函〔2021〕24号)要求,开展政务新媒体排查整治工作,第二季度关停注销政务新媒体2个。 (四)信息公开情况。第二季度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各类政府信息965条,其中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发布量靠前,内容丰实。 二、存在问题 (一)公开意识有所松懈。一是31个部门(单位)公开信息少于24条,未达到每周公开信息不少于2条要求,其中槽渔滩镇人民政府、东岳镇人民政府未在网站公开信息。二是县级部门印发文件基本未在网站“县政府部门文件”专栏公开。 (二)发布信息审核不严。部分部门(单位)主动公开信息存在错别字和表述错误现象。 (三)重要信息转载不及时。部分政务新媒体未及时转载省政府信息公开办要求转载的内容,例如“山水洪雅”微信公众号未及时转载“李克强对2021年中国品牌日活动作出重要批示”“习近平祝贺我国首次火星探测任务天问一号探测器成功着陆火星”等相关信息。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大日常维护保障力度。各部门(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公开的主体和范围,加强对县政府门户网站各栏目日常维护更新;开设了政务新媒体的部门(单位)务必按要求及时转载相关重要信息、及时受理反馈网友留言。 (二)把好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各部门(单位)要强化和落实信息内容发布“三审”制度,把好信息源头关,坚决杜绝出现错别字的现象发生,确保信息内容发布准确、及时、权威、安全,县政府办公室落实专人加强监测,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纠正错漏信息。 (三)做好自查通报工作。按照市政府办公室每季度检查要求,县政府办公室于8月下旬对全县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度运行管理情况开展第三季自查工作,自查情况全县通报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显著位置向社会公示。 附件:1.2021年第二季度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未及时转载重要信息的部门(单位)名单 洪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28日
附件1 2021年第二季度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附件2 未及时转载重要信息的部门(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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