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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全县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抽查情况的通报
2021-08-27   点击数:  
 索 引 号  1506129692/xzfbgs/2021-0045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1-08-27
 发布机构  洪雅县政府办公室  有效性  有效

各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单位):

县政府办公室近期对全县政府网站和8个政务新媒体运行管理情况进行了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运行情况。截至2021年8月22日,县政府门户网站和8个政务新媒体正常运行。

(二)抽查总体情况。经监测软件自动扫描和人工复核,我县第三季度(2021年5月24日至2021年8月22日)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基本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要求。

(三)规范管理情况。县政府门户网站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的基本要求进行了规范管理。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走好网上群众路线为民服务办实事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川办函〔2021〕33号)要求,县政府办公室组织县政府部门、各镇在四川日报“问政四川”、麻辣社区“群众呼声”平台上进行了实名注册认证,并按时限要求及时办理回复群众留言。

(四)信息公开情况。第三季度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103条,其中县人社局、东岳镇人民政府、县审计局发布量靠前,内容丰实。

二、存在问题

(一)主动公开意识不强。个别部门(单位)未按“应公开尽公开”要求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如县商务和康养产业局、县乡村振兴局、将军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应急局、县文广旅局第三季度公开信息少于10条;网站“县政府部门文件”专栏公开文件仅有7条。

(二)机构信息更新不及时。个别部门(单位)对主动公开的机构信息更新不及时。如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旅局、县司法局未及时更新“政府机构”栏目中调整后的领导信息;县商务和康养产业局、县统计局在“政府机构”栏目公开的单位领导信息缺少照片、简介;“洪雅县扶贫开发局”更名为“洪雅县乡村振兴局”后未在“政府机构”栏目修改机构信息。

(三)征集意见不规范。个别部门(单位)在政府网站上公开征集意见不规范。如县发改局关于征求《洪雅县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社会公众意见的公告、县住建局关于征求《洪雅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社会公众意见的公告未在网站“意见征集”专栏进行意见征集。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各部门(单位)要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落实专人专责,对照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检查本单位是否按要求全部公开,并做好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工作,加强对县政府门户网站概况类信息、机构职能信息、领导信息的维护更新;开设了政务新媒体的部门(单位)要按照上级要求及时转载相关重要信息。

(二)办好网上群众诉求回应。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四川日报“问政四川”、麻辣社区“群众呼声”眉山版块群众留言和政府门户网站信箱办理、回复工作,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依法依规处理好群众留言、来信;县政府办公室将定期对办理回应情况进行抽查回访。

(三)做好自查通报工作。按照市政府办公室每季度检查要求,县政府办公室于11月下旬对全县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行管理情况开展第四季度自查工作,自查情况全县通报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显著位置向社会公示。

洪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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