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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林业局关于预下达2022年商品林与公益林(人工林)采伐限额指标的通知 | ||||||||||||
2022-02-16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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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林业局关于预下达2022年商品林与公益林(人工林)采伐限额指标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国有林场: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的批复》(川府函〔2020〕264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细化和完善管理措施,切实加强林木采伐管理,依法有序采伐和利用林木资源。现将2022年洪雅县集体林区、国有林场人工商品林及公益林(人工林)采伐限额指标下达给你们(详见附表),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严格执行。 一、务必严格按照下达的分项限额指标、采伐类型进行林木采伐作业设计报批。 二、根据可采资源情况,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要求,科学合理使用县级分配下达的限额指标,并向社会公开公示。 三、严格执行人工林商品林和公益林(人工林)采伐限额和各分项限额指标,不得突破。各采伐类型间的采伐限额不得挪用。 四、切实加强对人工林商品林主伐及抚育采伐和公益林(人工林)更新、抚育采伐及管理工作,严格执行限额采伐、凭证采伐制度、搞好伐前公示、伐区拨交、伐后检查验收制度;完善采伐监管措施,落实监督管理责任,加强监督检查,规范采伐秩序,防止乱砍滥伐现象的发生,确保林木采伐依法有序进行。 2022年森林采伐限额以本次下达为准,具体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林业局联系。
附件:2022年洪雅县集体林区、洪雅林场商品林与公益林(人工林)采伐限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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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洪雅县2022年集体林区、洪雅林场商品林与公益林(人工林)采伐限额分配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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