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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一矿一策”退出实施方案 | ||||||||||||
2022-09-14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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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洪雅县硝水平铅矿勘探 退出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依法有序退出,依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分类退出办法的通知》《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退出实施方案的通知》和《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市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退出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按照“一矿一策”原则,制定四川省洪雅县硝水平铅矿勘探退出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矿权名称:四川省洪雅县硝水平铅矿勘探 矿业权人:洪雅县金彩矿业有限公司 矿权类型:探矿权 证 号:T51120080602009254 二、退出方式 奖补退出。 三、奖补资金 具体奖补资金数额按省、市、县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规定执行。 四、退出时间 2022年12月31日前。 五、退出步骤 (一)公告备案 该矿业权“一矿一策”实施方案经公告后,报市人民政府备案。 完成时限:2022年9月 (二)组织实施退出 1.下达关闭决定。县人民政府根据退出实施方案组织实施退出,作出关闭决定。 完成时限:2022年9月 2.实施关闭及生态修复。矿业权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封闭井硐、拆除设施、职工安置、矿山土地复垦和生态修复等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完成时限:2022年9月 3.证照注销。县人民政府下达关闭决定,经公示后,逐级上报申请注销。 完成时限:2022年9月 (三)申请验收 县人民政府根据矿业权退出完成情况,向市人民政府申请验收销号,县级相关部门配合市级有关部门验收退出成果。 完成时限:2022年9月 (四)奖补资金申报和兑付 1.奖补资金申报。根据矿业权退出验收销号情况,在奖补资金申报截止日期前,积极争取和按程序申报矿业权退出涉及的相关奖补资金。 2.奖补资金兑付。省、市两级奖补资金下达至县级财政,由县人民政府结合县级奖补资金进行兑付。 矿业权存在查封、冻结、抵押、拖欠工资的情形,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完善相关手续后兑付。 (五)矿业权退出总结阶段 1.整理建立退出档案。按“一矿一策”原则,将实施退出过程 中产生的各类文件、记录、影像和储量报告等资料整理建档,保存备查。 2. 接受省、市两级退出督导考核。认真总结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退出工作,主动接受省、市有关部门的督导考核。 完成时限:销号后1年内 四川省洪雅县核桃坪铅锌矿普查 退出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依法有序退出,依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分类退出办法的通知》《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退出实施方案的通知》和《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市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退出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按照“一矿一策”原则,制定四川省洪雅县核桃坪铅锌矿普查退出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矿权名称:四川省洪雅县核桃坪铅锌矿普查 矿业权人:洪雅县弘远矿业有限公司 矿权类型:探矿权 证 号:T51120080602009546 二、退出方式 奖补退出。 三、奖补资金 具体奖补资金数额按省、市、县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规定执行。 四、退出时间 2022年12月31日前。 五、退出步骤 (一)公告备案 该矿业权“一矿一策”实施方案经公告后,报市人民政府备案。 完成时限:2022年9月 (二)组织实施退出 1.下达关闭决定。县人民政府根据退出实施方案组织实施退出,作出关闭决定。 完成时限:2022年9月 2.实施关闭及生态修复。矿业权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封闭井硐、拆除设施、职工安置、矿山土地复垦和生态修复等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完成时限:2022年9月 3.证照注销。县人民政府下达关闭决定,经公示后,逐级上报申请注销。 完成时限:2022年9月 (三)申请验收 县人民政府根据矿业权退出完成情况,向市人民政府申请验收销号,县级相关部门配合市级有关部门验收退出成果。 完成时限:2022年9月 (四)奖补资金申报和兑付 1.奖补资金申报。根据矿业权退出验收销号情况,在奖补资金申报截止日期前,积极争取和按程序申报矿业权退出涉及的相关奖补资金。 2.奖补资金兑付。省、市两级奖补资金下达至县级财政,由县人民政府结合县级奖补资金进行兑付。 矿业权存在查封、冻结、抵押、拖欠工资的情形,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完善相关手续后兑付。 (五)矿业权退出总结阶段 1.整理建立退出档案。按“一矿一策”原则,将实施退出过程 中产生的各类文件、记录、影像和储量报告等资料整理建档,保存备查。 2. 接受省、市两级退出督导考核。认真总结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退出工作,主动接受省、市有关部门的督导考核。 完成时限:销号后1年内 四川省洪雅县冷桶山铅锌矿、磷矿详查 退出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依法有序退出,依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分类退出办法的通知》《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退出实施方案的通知》和《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市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退出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按照“一矿一策”原则,制定四川省洪雅县冷桶山铅锌矿、磷矿详查退出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矿权名称:四川省洪雅县冷桶山铅锌矿、磷矿详查 矿业权人:洪雅县华瑞矿业有限公司 矿权类型:探矿权 证 号:T51120080602009548 二、退出方式 奖补退出。 三、奖补资金 具体奖补资金数额按省、市、县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规定执行。 四、退出时间 2022年12月31日前。 五、退出步骤 (一)公告备案 该矿业权“一矿一策”实施方案经公告后,报市人民政府备案。 完成时限:2022年9月 (二)组织实施退出 1.下达关闭决定。县人民政府根据退出实施方案组织实施退出,作出关闭决定。 完成时限:2022年9月 2.实施关闭及生态修复。矿业权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封闭井硐、拆除设施、职工安置、矿山土地复垦和生态修复等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完成时限:2022年9月 3.证照注销。县人民政府下达关闭决定,经公示后,逐级上报申请注销。 完成时限:2022年9月 (三)申请验收 县人民政府根据矿业权退出完成情况,向市人民政府申请验收销号,县级相关部门配合市级有关部门验收退出成果。 完成时限:2022年9月 (四)奖补资金申报和兑付 1.奖补资金申报。根据矿业权退出验收销号情况,在奖补资金申报截止日期前,积极争取和按程序申报矿业权退出涉及的相关奖补资金。 2.奖补资金兑付。省、市两级奖补资金下达至县级财政,由县人民政府结合县级奖补资金进行兑付。 矿业权存在查封、冻结、抵押、拖欠工资的情形,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完善相关手续后兑付。 (五)矿业权退出总结阶段 1.整理建立退出档案。按“一矿一策”原则,将实施退出过程 中产生的各类文件、记录、影像和储量报告等资料整理建档,保存备查。 2. 接受省、市两级退出督导考核。认真总结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退出工作,主动接受省、市有关部门的督导考核。 完成时限:销号后1年内 四川省洪雅县三公桩铅锌矿(扩大勘查范围) 详查退出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依法有序退出,依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分类退出办法的通知》《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退出实施方案的通知》和《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市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退出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按照“一矿一策”原则,制定四川省洪雅县三公桩铅锌矿(扩大勘查范围)详查退出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矿权名称:四川省洪雅县三公桩铅锌矿(扩大勘查范围)详查 矿业权人:四川宏昌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矿权类型:探矿权 证 号:T51120080602009067 二、退出方式 奖补退出。 三、奖补资金 具体奖补资金数额按省、市、县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规定执行。 四、退出时间 2022年12月31日前。 五、退出步骤 (一)公告备案 该矿业权“一矿一策”实施方案经公告后,报市人民政府备案。 完成时限:2022年9月 (二)组织实施退出 1.下达关闭决定。县人民政府根据退出实施方案组织实施退出,作出关闭决定。 完成时限:2022年9月 2.实施关闭及生态修复。矿业权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封闭井硐、拆除设施、职工安置、矿山土地复垦和生态修复等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完成时限:2022年9月 3.证照注销。县人民政府下达关闭决定,经公示后,逐级上报申请注销。 完成时限:2022年9月 (三)申请验收 县人民政府根据矿业权退出完成情况,向市人民政府申请验收销号,县级相关部门配合市级有关部门验收退出成果。 完成时限:2022年9月 (四)奖补资金申报和兑付 1.奖补资金申报。根据矿业权退出验收销号情况,在奖补资金申报截止日期前,积极争取和按程序申报矿业权退出涉及的相关奖补资金。 2.奖补资金兑付。省、市两级奖补资金下达至县级财政,由县人民政府结合县级奖补资金进行兑付。 矿业权存在查封、冻结、抵押、拖欠工资的情形,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完善相关手续后兑付。 (五)矿业权退出总结阶段 1.整理建立退出档案。按“一矿一策”原则,将实施退出过程 中产生的各类文件、记录、影像和储量报告等资料整理建档,保存备查。 2. 接受省、市两级退出督导考核。认真总结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退出工作,主动接受省、市有关部门的督导考核。 完成时限:销号后1年内 四川省洪雅县大岩窝铅锌矿详查 退出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依法有序退出,依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分类退出办法的通知》《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退出实施方案的通知》和《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市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退出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按照“一矿一策”原则,制定四川省洪雅县大岩窝铅锌矿详查退出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矿权名称:四川省洪雅县大岩窝铅锌矿详查 矿业权人:四川省洪雅禾森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矿权类型:探矿权 证 号:T51120080702011811 二、退出方式 奖补退出。 三、奖补资金 具体奖补资金数额按省、市、县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规定执行。 四、退出时间 2022年12月31日前。 五、退出步骤 (一)公告备案 该矿业权“一矿一策”实施方案经公告后,报市人民政府备案。 完成时限:2022年9月 (二)组织实施退出 1.下达关闭决定。县人民政府根据退出实施方案组织实施退出,作出关闭决定。 完成时限:2022年9月 2.实施关闭及生态修复。矿业权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封闭井硐、拆除设施、职工安置、矿山土地复垦和生态修复等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完成时限:2022年9月 3.证照注销。县人民政府下达关闭决定,经公示后,逐级上报申请注销。 完成时限:2022年9月 (三)申请验收 县人民政府根据矿业权退出完成情况,向市人民政府申请验收销号,县级相关部门配合市级有关部门验收退出成果。 完成时限:2022年9月 (四)奖补资金申报和兑付 1.奖补资金申报。根据矿业权退出验收销号情况,在奖补资金申报截止日期前,积极争取和按程序申报矿业权退出涉及的相关奖补资金。 2.奖补资金兑付。省、市两级奖补资金下达至县级财政,由县人民政府结合县级奖补资金进行兑付。 矿业权存在查封、冻结、抵押、拖欠工资的情形,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完善相关手续后兑付。 (五)矿业权退出总结阶段 1.整理建立退出档案。按“一矿一策”原则,将实施退出过程 中产生的各类文件、记录、影像和储量报告等资料整理建档,保存备查。 2. 接受省、市两级退出督导考核。认真总结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退出工作,主动接受省、市有关部门的督导考核。 完成时限:销号后1年内
四川省洪雅县头道河铅多金属矿详查 退出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依法有序退出,依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分类退出办法的通知》《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退出实施方案的通知》和《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市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退出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按照“一矿一策”原则,制定四川省洪雅县头道河铅多金属矿详查退出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矿权名称:四川省洪雅县头道河铅多金属矿详查 矿业权人:洪雅县弘远矿业有限公司 矿权类型:探矿权 证 号:T51120080602009554 二、退出方式 奖补退出。 三、奖补资金 具体奖补资金数额按省、市、县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规定执行。 四、退出时间 2022年12月31日前。 五、退出步骤 (一)公告备案 该矿业权“一矿一策”实施方案经公告后,报市人民政府备案。 完成时限:2022年9月 (二)组织实施退出 1.下达关闭决定。县人民政府根据退出实施方案组织实施退出,作出关闭决定。 完成时限:2022年9月 2.实施关闭及生态修复。矿业权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封闭井硐、拆除设施、职工安置、矿山土地复垦和生态修复等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完成时限:2022年9月 3.证照注销。县人民政府下达关闭决定,经公示后,逐级上报申请注销。 完成时限:2022年9月 (三)申请验收 县人民政府根据矿业权退出完成情况,向市人民政府申请验收销号,县级相关部门配合市级有关部门验收退出成果。 完成时限:2022年9月 (四)奖补资金申报和兑付 1.奖补资金申报。根据矿业权退出验收销号情况,在奖补资金申报截止日期前,积极争取和按程序申报矿业权退出涉及的相关奖补资金。 2.奖补资金兑付。省、市两级奖补资金下达至县级财政,由县人民政府结合县级奖补资金进行兑付。 矿业权存在查封、冻结、抵押、拖欠工资的情形,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完善相关手续后兑付。 (五)矿业权退出总结阶段 1.整理建立退出档案。按“一矿一策”原则,将实施退出过程 中产生的各类文件、记录、影像和储量报告等资料整理建档,保存备查。 2. 接受省、市两级退出督导考核。认真总结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退出工作,主动接受省、市有关部门的督导考核。 完成时限:销号后1年内
四川省洪雅县海子河铅锌磷矿、菱镁矿(扩大矿区范围)勘探退出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依法有序退出,依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分类退出办法的通知》《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退出实施方案的通知》和《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市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退出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按照“一矿一策”原则,制定四川省洪雅县海子河铅锌磷矿、菱镁矿(扩大矿区范围)勘探退出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矿权名称:四川省洪雅县海子河铅锌磷矿、菱镁矿(扩大矿区范围)勘探 矿业权人:四川洪雅锦华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矿权类型:探矿权 证 号:T51120080102000667 二、退出方式 奖补退出。 三、奖补资金 具体奖补资金数额按省、市、县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规定执行。 四、退出时间 2022年12月31日前。 五、退出步骤 (一)公告备案 该矿业权“一矿一策”实施方案经公告后,报市人民政府备案。 完成时限:2022年9月 (二)组织实施退出 1.下达关闭决定。县人民政府根据退出实施方案组织实施退出,作出关闭决定。 完成时限:2022年9月 2.实施关闭及生态修复。矿业权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封闭井硐、拆除设施、职工安置、矿山土地复垦和生态修复等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完成时限:2022年9月 3.证照注销。县人民政府下达关闭决定,经公示后,逐级上报申请注销。 完成时限:2022年9月 (三)申请验收 县人民政府根据矿业权退出完成情况,向市人民政府申请验收销号,县级相关部门配合市级有关部门验收退出成果。 完成时限:2022年9月 (四)奖补资金申报和兑付 1.奖补资金申报。根据矿业权退出验收销号情况,在奖补资金申报截止日期前,积极争取和按程序申报矿业权退出涉及的相关奖补资金。 2.奖补资金兑付。省、市两级奖补资金下达至县级财政,由县人民政府结合县级奖补资金进行兑付。 矿业权存在查封、冻结、抵押、拖欠工资的情形,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完善相关手续后兑付。 (五)矿业权退出总结阶段 1.整理建立退出档案。按“一矿一策”原则,将实施退出过程 中产生的各类文件、记录、影像和储量报告等资料整理建档,保存备查。 2. 接受省、市两级退出督导考核。认真总结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退出工作,主动接受省、市有关部门的督导考核。 完成时限:销号后1年内
四川省洪雅县硫磺沟铅锌矿详查 退出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依法有序退出,依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分类退出办法的通知》《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退出实施方案的通知》和《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市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退出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按照“一矿一策”原则,制定四川省洪雅县硫磺沟铅锌矿详查退出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矿权名称:四川省洪雅县硫磺沟铅锌矿详查 矿业权人:洪雅宝顺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矿权类型:探矿权 证 号:T51320090302026603 二、退出方式 奖补退出。 三、奖补资金 具体奖补资金数额按省、市、县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规定执行。 四、退出时间 2022年12月31日前。 五、退出步骤 (一)公告备案 该矿业权“一矿一策”实施方案经公告后,报市人民政府备案。 完成时限:2022年9月 (二)组织实施退出 1.下达关闭决定。县人民政府根据退出实施方案组织实施退出,作出关闭决定。 完成时限:2022年9月 2.实施关闭及生态修复。矿业权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封闭井硐、拆除设施、职工安置、矿山土地复垦和生态修复等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完成时限:2022年9月 3.证照注销。县人民政府下达关闭决定,经公示后,逐级上报申请注销。 完成时限:2022年9月 (三)申请验收 县人民政府根据矿业权退出完成情况,向市人民政府申请验收销号,县级相关部门配合市级有关部门验收退出成果。 完成时限:2022年9月 (四)退还矿业权价款 矿业权销号完成后,由矿业权人按照现行有关文件规定向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退还出让收益的申请,逐级上报至自然资源厅审核,通过审核后退还相应的矿业权价款。 (五)奖补资金申报和兑付 1.奖补资金申报。根据矿业权退出验收销号情况,在奖补资金申报截止日期前,积极争取和按程序申报矿业权退出涉及的相关奖补资金。 2.奖补资金兑付。省、市两级奖补资金下达至县级财政,由县人民政府结合县级奖补资金进行兑付。 矿业权存在查封、冻结、抵押、拖欠工资的情形,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完善相关手续后兑付。 (六)矿业权退出总结阶段 1.整理建立退出档案。按“一矿一策”原则,将实施退出过程 中产生的各类文件、记录、影像和储量报告等资料整理建档,保存备查。 2. 接受省、市两级退出督导考核。认真总结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退出工作,主动接受省、市有关部门的督导考核。 完成时限:销号后1年内
四川省洪雅县沙滩子铅锌矿详查 退出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依法有序退出,依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分类退出办法的通知》《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退出实施方案的通知》和《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市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退出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按照“一矿一策”原则,制定四川省洪雅县沙滩子铅锌矿详查退出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矿权名称:四川省洪雅县沙滩子铅锌矿详查 矿业权人:洪雅县天祥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矿权类型:探矿权 证 号:T51120090102022799 二、退出方式 奖补退出。 三、奖补资金 具体奖补资金数额按省、市、县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规定执行。 四、退出时间 2022年12月31日前。 五、退出步骤 (一)公告备案 该矿业权“一矿一策”实施方案经公告后,报市人民政府备案。 完成时限:2022年9月 (二)组织实施退出 1.下达关闭决定。县人民政府根据退出实施方案组织实施退出,作出关闭决定。 完成时限:2022年9月 2.实施关闭及生态修复。矿业权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封闭井硐、拆除设施、职工安置、矿山土地复垦和生态修复等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完成时限:2022年9月 3.证照注销。县人民政府下达关闭决定,经公示后,逐级上报申请注销。 完成时限:2022年9月 (三)申请验收 县人民政府根据矿业权退出完成情况,向市人民政府申请验收销号,县级相关部门配合市级有关部门验收退出成果。 完成时限:2022年9月 (四)奖补资金申报和兑付 1.奖补资金申报。根据矿业权退出验收销号情况,在奖补资金申报截止日期前,积极争取和按程序申报矿业权退出涉及的相关奖补资金。 2.奖补资金兑付。省、市两级奖补资金下达至县级财政,由县人民政府结合县级奖补资金进行兑付。 矿业权存在查封、冻结、抵押、拖欠工资的情形,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完善相关手续后兑付。 (五)矿业权退出总结阶段 1.整理建立退出档案。按“一矿一策”原则,将实施退出过程 中产生的各类文件、记录、影像和储量报告等资料整理建档,保存备查。 2. 接受省、市两级退出督导考核。认真总结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退出工作,主动接受省、市有关部门的督导考核。 完成时限:销号后1年内
四川省洪雅县老汞山锌磷矿勘探 (扩大勘查范围)退出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依法有序退出,依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分类退出办法的通知》《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退出实施方案的通知》和《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市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退出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按照“一矿一策”原则,制定四川省洪雅县老汞山锌磷矿勘探(扩大勘查范围)退出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矿权名称:四川省洪雅县老汞山锌磷矿勘探(扩大勘查范围) 矿业权人:洪雅县华地矿业有限公司 矿权类型:探矿权 证 号:T51120080402005507 二、退出方式 奖补退出。 三、奖补资金 具体奖补资金数额按省、市、县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规定执行。 四、退出时间 2022年12月31日前。 五、退出步骤 (一)公告备案 该矿业权“一矿一策”实施方案经公告后,报市人民政府备案。 完成时限:2022年9月 (二)组织实施退出 1.下达关闭决定。县人民政府根据退出实施方案组织实施退出,作出关闭决定。 完成时限:2022年9月 2.实施关闭及生态修复。矿业权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封闭井硐、拆除设施、职工安置、矿山土地复垦和生态修复等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完成时限:2022年9月 3.证照注销。县人民政府下达关闭决定,经公示后,逐级上报申请注销。 完成时限:2022年9月 (三)申请验收 县人民政府根据矿业权退出完成情况,向市人民政府申请验收销号,县级相关部门配合市级有关部门验收退出成果。 完成时限:2022年9月 (四)奖补资金申报和兑付 1.奖补资金申报。根据矿业权退出验收销号情况,在奖补资金申报截止日期前,积极争取和按程序申报矿业权退出涉及的相关奖补资金。 2.奖补资金兑付。省、市两级奖补资金下达至县级财政,由县人民政府结合县级奖补资金进行兑付。 矿业权存在查封、冻结、抵押、拖欠工资的情形,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完善相关手续后兑付。 (五)矿业权退出总结阶段 1.整理建立退出档案。按“一矿一策”原则,将实施退出过程 中产生的各类文件、记录、影像和储量报告等资料整理建档,保存备查。 2. 接受省、市两级退出督导考核。认真总结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退出工作,主动接受省、市有关部门的督导考核。 完成时限:销号后1年内
四川省洪雅禾森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白沙河2号铅锌矿退出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依法有序退出,依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分类退出办法的通知》《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退出实施方案的通知》和《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市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退出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按照“一矿一策”原则,制定四川省洪雅禾森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白沙河2号铅锌矿退出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矿权名称:四川省洪雅禾森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白沙河2号铅锌矿 矿业权人:四川省洪雅禾森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矿权类型:采矿权(地下开采) 证 号:C5100002009063220022953 二、退出方式 奖补退出。 三、奖补资金 具体奖补资金数额按省、市、县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规定执行。 四、退出时间 2022年12月31日前。 五、退出步骤 (一)公告备案 该矿业权“一矿一策”实施方案经公告后,报市人民政府备案。 完成时限:2022年9月 (二)组织实施退出 1.下达关闭决定。县人民政府根据退出实施方案组织实施退出,作出关闭决定。 完成时限:2022年9月 2.实施关闭及生态修复。矿业权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封闭井硐、拆除设施、职工安置、矿山土地复垦和生态修复等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完成时限:2022年9月 3.证照注销。县人民政府下达关闭决定,经公示后,逐级上报申请注销。 完成时限:2022年9月 (三)申请验收 县人民政府根据矿业权退出完成情况,向市人民政府申请验收销号,县级相关部门配合市级有关部门验收退出成果。 完成时限:2022年9月 (四)退还矿业权价款 矿业权销号完成后,由矿业权人按照现行有关文件规定向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退还出让收益的申请,逐级上报至自然资源厅审核,通过审核后退还相应的矿业权价款。 (五)奖补资金申报和兑付 1.奖补资金申报。根据矿业权退出验收销号情况,在奖补资金申报截止日期前,积极争取和按程序申报矿业权退出涉及的相关奖补资金。 2.奖补资金兑付。省、市两级奖补资金下达至县级财政,由县人民政府结合县级奖补资金进行兑付。 矿业权存在查封、冻结、抵押、拖欠工资的情形,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完善相关手续后兑付。 (六)矿业权退出总结阶段 1.整理建立退出档案。按“一矿一策”原则,将实施退出过程 中产生的各类文件、记录、影像和储量报告等资料整理建档,保存备查。 2. 接受省、市两级退出督导考核。认真总结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退出工作,主动接受省、市有关部门的督导考核。 完成时限:销号后1年内
洪雅县安顺煤业有限公司安顺煤矿 退出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依法有序退出,依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分类退出办法的通知》《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退出实施方案的通知》和《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市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退出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按照“一矿一策”原则,制定洪雅县安顺煤业有限公司安顺煤矿退出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矿权名称:洪雅县安顺煤业有限公司安顺煤矿 矿业权人:洪雅县安顺煤业有限公司 矿权类型:采矿权(地下开采) 证 号:C5100002010021110056404 二、退出方式 奖补退出。 三、奖补资金 具体奖补资金数额按省、市、县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规定执行。 四、退出时间 2022年12月31日前。 五、退出步骤 (一)公告备案 该矿业权“一矿一策”实施方案经公告后,报市人民政府备案。 完成时限:2022年9月 (二)组织实施退出 1.下达关闭决定。县人民政府根据退出实施方案组织实施退出,作出关闭决定。 完成时限:2022年9月 2.实施关闭及生态修复。矿业权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封闭井硐、拆除设施、职工安置、矿山土地复垦和生态修复等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完成时限:2022年9月 3.证照注销。县人民政府下达关闭决定,经公示后,逐级上报申请注销。 完成时限:2022年9月 (三)申请验收 县人民政府根据矿业权退出完成情况,向市人民政府申请验收销号,县级相关部门配合市级有关部门验收退出成果。 完成时限:2022年9月 (四)退还矿业权价款 矿业权销号完成后,由矿业权人按照现行有关文件规定向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退还出让收益的申请,逐级上报至自然资源厅审核,通过审核后退还相应的矿业权价款。 (五)奖补资金申报和兑付 1.奖补资金申报。根据矿业权退出验收销号情况,在奖补资金申报截止日期前,积极争取和按程序申报矿业权退出涉及的相关奖补资金。 2.奖补资金兑付。省、市两级奖补资金下达至县级财政,由县人民政府结合县级奖补资金进行兑付。 矿业权存在查封、冻结、抵押、拖欠工资的情形,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完善相关手续后兑付。 (六)矿业权退出总结阶段 1.整理建立退出档案。按“一矿一策”原则,将实施退出过程 中产生的各类文件、记录、影像和储量报告等资料整理建档,保存备查。 2. 接受省、市两级退出督导考核。认真总结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退出工作,主动接受省、市有关部门的督导考核。 完成时限:销号后1年内
四川省洪雅龙虎凼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龙虎凼铁矿退出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依法有序退出,依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分类退出办法的通知》《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退出实施方案的通知》和《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市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退出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按照“一矿一策”原则,制定四川省洪雅龙虎凼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龙虎凼铁矿退出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矿权名称:四川省洪雅龙虎凼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龙虎凼铁矿 矿业权人:四川省洪雅龙虎凼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矿权类型:采矿权(地下开采) 证 号:C5100002009122120052065 二、退出方式 奖补退出。 三、奖补资金 具体奖补资金数额按省、市、县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规定执行。 四、退出时间 2022年12月31日前。 五、退出步骤 (一)公告备案 该矿业权“一矿一策”实施方案经公告后,报市人民政府备案。 完成时限:2022年9月 (二)组织实施退出 1.下达关闭决定。县人民政府根据退出实施方案组织实施退出,作出关闭决定。 完成时限:2022年9月 2.实施关闭及生态修复。矿业权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封闭井硐、拆除设施、职工安置、矿山土地复垦和生态修复等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完成时限:2022年9月 3.证照注销。县人民政府下达关闭决定,经公示后,逐级上报申请注销。 完成时限:2022年9月 (三)申请验收 县人民政府根据矿业权退出完成情况,向市人民政府申请验收销号,县级相关部门配合市级有关部门验收退出成果。 完成时限:2022年9月 (四)退还矿业权价款 矿业权销号完成后,由矿业权人按照现行有关文件规定向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退还出让收益的申请,逐级上报至自然资源厅审核,通过审核后退还相应的矿业权价款。 (五)奖补资金申报和兑付 1.奖补资金申报。根据矿业权退出验收销号情况,在奖补资金申报截止日期前,积极争取和按程序申报矿业权退出涉及的相关奖补资金。 2.奖补资金兑付。省、市两级奖补资金下达至县级财政,由县人民政府结合县级奖补资金进行兑付。 矿业权存在查封、冻结、抵押、拖欠工资的情形,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完善相关手续后兑付。 (六)矿业权退出总结阶段 1.整理建立退出档案。按“一矿一策”原则,将实施退出过程 中产生的各类文件、记录、影像和储量报告等资料整理建档,保存备查。 2. 接受省、市两级退出督导考核。认真总结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退出工作,主动接受省、市有关部门的督导考核。 完成时限:销号后1年内
洪雅县张村乡贯坪硫铁矿 退出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依法有序退出,依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分类退出办法的通知》《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退出实施方案的通知》和《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市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退出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按照“一矿一策”原则,制定洪雅县张村乡贯坪硫铁矿退出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矿权名称:洪雅县张村乡贯坪硫铁矿 矿业权人:洪雅县张村乡贯坪硫铁矿厂 矿权类型:采矿权(地下开采) 证 号:C5100002010126120088399 二、退出方式 奖补退出。 三、奖补资金 具体奖补资金数额按省、市、县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规定执行。 四、退出时间 2022年12月31日前。 五、退出步骤 (一)公告备案 该矿业权“一矿一策”实施方案经公告后,报市人民政府备案。 完成时限:2022年9月 (二)组织实施退出 1.下达关闭决定。县人民政府根据退出实施方案组织实施退出,作出关闭决定。 完成时限:2022年9月 2.实施关闭及生态修复。矿业权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封闭井硐、拆除设施、职工安置、矿山土地复垦和生态修复等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完成时限:2022年9月 3.证照注销。县人民政府下达关闭决定,经公示后,逐级上报申请注销。 完成时限:2022年9月 (三)申请验收 县人民政府根据矿业权退出完成情况,向市人民政府申请验收销号,县级相关部门配合市级有关部门验收退出成果。 完成时限:2022年9月 (四)退还矿业权价款 矿业权销号完成后,由矿业权人按照现行有关文件规定向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退还出让收益的申请,逐级上报至自然资源厅审核,通过审核后退还相应的矿业权价款。 (五)奖补资金申报和兑付 1.奖补资金申报。根据矿业权退出验收销号情况,在奖补资金申报截止日期前,积极争取和按程序申报矿业权退出涉及的相关奖补资金。 2.奖补资金兑付。省、市两级奖补资金下达至县级财政,由县人民政府结合县级奖补资金进行兑付。 矿业权存在查封、冻结、抵押、拖欠工资的情形,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完善相关手续后兑付。 (六)矿业权退出总结阶段 1.整理建立退出档案。按“一矿一策”原则,将实施退出过程 中产生的各类文件、记录、影像和储量报告等资料整理建档,保存备查。 2. 接受省、市两级退出督导考核。认真总结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退出工作,主动接受省、市有关部门的督导考核。 完成时限:销号后1年内
四川省雅安市市辖区、荥经县、洪雅县马尔山银多金属矿详查退出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依法有序退出,依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分类退出办法的通知》《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退出实施方案的通知》和《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市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退出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按照“一矿一策”原则,制定四川省雅安市市辖区、荥经县、洪雅县马尔山银多金属矿详查退出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矿权名称:四川省雅安市市辖区、荥经县、洪雅县马尔山银多金属矿详查 矿业权人:四川省精准投资有限公司 矿权类型:探矿权 证 号:T51120081202021219 二、退出方式 经省厅协调,该探矿权由雅安市牵头,眉山市配合,拟避让退出。 三、退出时间 2022年12月31日前。 四、退出步骤 (一)公告备案 该矿业权“一矿一策”实施方案经公告后,报市人民政府备案。 完成时限:2022年9月 (二)组织实施退出 1.矿山关闭及生态修复。洪雅避让部分还未勘探,不涉及封闭井硐、拆除设施、矿山土地复垦和生态修复等工作。 2.避让申请。由矿业权人向登记机关提交矿业权缩小范围变更申请,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部门登记权限办理变更手续。 完成时限:2022年9月 (三)申请验收 县人民政府根据矿业权退出完成情况,向市人民政府申请验收销号,县级相关部门配合市级有关部门验收退出成果。 完成时限:2022年9月 (四)矿业权退出总结阶段 1.整理建立退出档案。按“一矿一策”原则,将实施退出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文件、记录、影像和储量报告等资料整理建档,保存备查。 2. 接受省、市两级退出督导考核。认真总结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退出工作,主动接受省、市有关部门的督导考核。 完成时限:销号后1年内 四川省洪雅县刘沟—毛沟铜矿(扩大勘查范围)详查退出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依法有序退出,依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分类退出办法的通知》《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退出实施方案的通知》和《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市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退出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按照“一矿一策”原则,制定四川省洪雅县刘沟—毛沟铜矿(扩大勘查范围)详查退出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矿权名称:四川省洪雅县刘沟—毛沟铜矿(扩大勘查范围)详查 矿业权人:四川通缘工贸有限公司 矿权类型:探矿权 证 号:T51120080602009255 二、退出方式 避让退出。 三、退出时间 2022年12月31日前。 四、退出步骤 (一)公告备案 该矿业权“一矿一策”实施方案经公告后,报市人民政府备案。 完成时限:2022年9月 (二)组织实施退出 1.矿山关闭及生态修复。避让部分还未勘探,不涉及封闭井硐、拆除设施、矿山土地复垦和生态修复等工作。 2.避让申请。由矿业权人向登记机关提交矿业权缩小范围变更申请,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部门登记权限办理变更手续。 完成时限:2022年9月 (三)申请验收 县人民政府根据矿业权退出完成情况,向市人民政府申请验收销号,县级相关部门配合市级有关部门验收退出成果。 完成时限:2022年9月 (四)矿业权退出总结阶段 1.整理建立退出档案。按“一矿一策”原则,将实施退出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文件、记录、影像和储量报告等资料整理建档,保存备查。 2. 接受省、市两级退出督导考核。认真总结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退出工作,主动接受省、市有关部门的督导考核。 完成时限:销号后1年内 四川省洪雅县老矿山锰矿详查 退出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依法有序退出,依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分类退出办法的通知》《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退出实施方案的通知》和《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市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退出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按照“一矿一策”原则,制定四川省洪雅县老矿山锰矿详查退出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矿权名称:四川省洪雅县老矿山锰矿详查 矿业权人:四川省洪雅禾森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矿权类型:探矿权 证 号:T51120080502007964 二、退出方式 废止退出。 三、退出时间 2022年12月31日前。 四、退出步骤 (一)公告备案 该矿业权“一矿一策”实施方案经公告后,报市人民政府备案。 完成时限:2022年9月 (二)组织实施退出 1.实施关闭及生态修复。矿业权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封闭井硐、拆除设施、职工安置、矿山土地复垦和生态修复等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完成时限:2022年9月 2.证照注销。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逐级向相应登记机关(矿种按现行登记权限执行)上报公告废止矿业权报告,登记机关负责将自行废止的矿业权向社会公告,并将矿业权移出部配号系统。 完成时限:2022年9月 (三)申请验收 县人民政府根据矿业权退出完成情况,向市人民政府申请验收销号,县级相关部门配合市级有关部门验收退出成果。 完成时限:2022年9月 (四)矿业权退出总结阶段 1.整理建立退出档案。按“一矿一策”原则,将实施退出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文件、记录、影像和储量报告等资料整理建档,保存备查。 2. 接受省、市两级退出督导考核。认真总结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退出工作,主动接受省、市有关部门的督导考核。 完成时限:销号后1年内 四川省洪雅县余家坪铅锌、铜矿铅锌矿(扩大勘查范围)普查退出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依法有序退出,依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分类退出办法的通知》《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退出实施方案的通知》和《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市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退出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按照“一矿一策”原则,制定四川省洪雅县余家坪铅锌、铜矿铅锌矿(扩大勘查范围)普查退出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矿权名称:四川省洪雅县余家坪铅锌、铜矿铅锌矿(扩大勘查范围)普查 矿业权人:四川凯瑞银华矿业有限公司 矿权类型:探矿权 证 号:T51120100302039140 二、退出方式 废止退出。 三、退出时间 2022年12月31日前。 四、退出步骤 (一)公告备案 该矿业权“一矿一策”实施方案经公告后,报市人民政府备案。 完成时限:2022年9月 (二)组织实施退出 1.实施关闭及生态修复。矿业权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封闭井硐、拆除设施、职工安置、矿山土地复垦和生态修复等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完成时限:2022年9月 2.证照注销。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逐级向相应登记机关(矿种按现行登记权限执行)上报公告废止矿业权报告,登记机关负责将自行废止的矿业权向社会公告,并将矿业权移出部配号系统。 完成时限:2022年9月 (三)申请验收 县人民政府根据矿业权退出完成情况,向市人民政府申请验收销号,县级相关部门配合市级有关部门验收退出成果。 完成时限:2022年9月 (四)矿业权退出总结阶段 1.整理建立退出档案。按“一矿一策”原则,将实施退出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文件、记录、影像和储量报告等资料整理建档,保存备查。 2. 接受省、市两级退出督导考核。认真总结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退出工作,主动接受省、市有关部门的督导考核。 完成时限:销号后1年内 四川省洪雅县萝卜地铅锌矿普查 退出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依法有序退出,依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分类退出办法的通知》《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退出实施方案的通知》和《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市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退出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按照“一矿一策”原则,制定四川省洪雅县萝卜地铅锌矿普查退出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矿权名称:四川省洪雅县萝卜地铅锌矿普查 矿业权人:四川省汉源锦城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矿权类型:探矿权 证 号:5100000520137 二、退出方式 废止退出。 三、退出时间 2022年12月31日前。 四、退出步骤 (一)公告备案 该矿业权“一矿一策”实施方案经公告后,报市人民政府备案。 完成时限:2022年9月 (二)组织实施退出 1.实施关闭及生态修复。矿业权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封闭井硐、拆除设施、职工安置、矿山土地复垦和生态修复等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完成时限:2022年9月 2.证照注销。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逐级向相应登记机关(矿种按现行登记权限执行)上报公告废止矿业权报告,登记机关负责将自行废止的矿业权向社会公告,并将矿业权移出部配号系统。 完成时限:2022年9月 (三)申请验收 县人民政府根据矿业权退出完成情况,向市人民政府申请验收销号,县级相关部门配合市级有关部门验收退出成果。 完成时限:2022年9月 (四)矿业权退出总结阶段 1.整理建立退出档案。按“一矿一策”原则,将实施退出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文件、记录、影像和储量报告等资料整理建档,保存备查。 2. 接受省、市两级退出督导考核。认真总结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退出工作,主动接受省、市有关部门的督导考核。 完成时限:销号后1年内 四川省洪雅县瓦屋山镇雷坪村铁矿普查 退出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依法有序退出,依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分类退出办法的通知》《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退出实施方案的通知》和《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市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退出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按照“一矿一策”原则,制定四川省洪雅县瓦屋山镇雷坪村铁矿普查退出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矿权名称:四川省洪雅县瓦屋山镇雷坪村铁矿普查 矿业权人:朱贵华 矿权类型:探矿权 证 号:5100000310221 二、退出方式 废止退出。 三、退出时间 2022年12月31日前。 四、退出步骤 (一)公告备案 该矿业权“一矿一策”实施方案经公告后,报市人民政府备案。 完成时限:2022年9月 (二)组织实施退出 1.实施关闭及生态修复。矿业权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封闭井硐、拆除设施、职工安置、矿山土地复垦和生态修复等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完成时限:2022年9月 2.证照注销。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逐级向相应登记机关(矿种按现行登记权限执行)上报公告废止矿业权报告,登记机关负责将自行废止的矿业权向社会公告,并将矿业权移出部配号系统。 完成时限:2022年9月 (三)申请验收 县人民政府根据矿业权退出完成情况,向市人民政府申请验收销号,县级相关部门配合市级有关部门验收退出成果。 完成时限:2022年9月 (四)矿业权退出总结阶段 1.整理建立退出档案。按“一矿一策”原则,将实施退出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文件、记录、影像和储量报告等资料整理建档,保存备查。 2. 接受省、市两级退出督导考核。认真总结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退出工作,主动接受省、市有关部门的督导考核。 完成时限:销号后1年内 四川省洪雅县六界口铁矿普查 退出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依法有序退出,依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分类退出办法的通知》《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退出实施方案的通知》和《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市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退出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按照“一矿一策”原则,制定四川省洪雅县六界口铁矿普查退出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矿权名称:四川省洪雅县六界口铁矿普查 矿业权人:四川省洪雅县亿升物贸有限公司 矿权类型:探矿权 证 号:5100000210047 二、退出方式 废止退出。 三、退出时间 2022年12月31日前。 四、退出步骤 (一)公告备案 该矿业权“一矿一策”实施方案经公告后,报市人民政府备案。 完成时限:2022年9月 (二)组织实施退出 1.实施关闭及生态修复。矿业权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封闭井硐、拆除设施、职工安置、矿山土地复垦和生态修复等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完成时限:2022年9月 2.证照注销。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逐级向相应登记机关(矿种按现行登记权限执行)上报公告废止矿业权报告,登记机关负责将自行废止的矿业权向社会公告,并将矿业权移出部配号系统。 完成时限:2022年9月 (三)申请验收 县人民政府根据矿业权退出完成情况,向市人民政府申请验收销号,县级相关部门配合市级有关部门验收退出成果。 完成时限:2022年9月 (四)矿业权退出总结阶段 1.整理建立退出档案。按“一矿一策”原则,将实施退出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文件、记录、影像和储量报告等资料整理建档,保存备查。 2. 接受省、市两级退出督导考核。认真总结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退出工作,主动接受省、市有关部门的督导考核。 完成时限:销号后1年内 四川省洪雅禾森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王银庙铅锌矿退出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依法有序退出,依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分类退出办法的通知》《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退出实施方案的通知》和《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市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退出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按照“一矿一策”原则,制定四川省洪雅禾森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王银庙铅锌矿退出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矿权名称:四川省洪雅禾森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王银庙铅矿 矿业权人:四川省洪雅禾森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矿权类型:采矿权(地下开采) 证 号:C5100002009063220022951 二、退出方式 废止退出。 三、退出时间 2022年12月31日前。 四、退出步骤 (一)公告备案 该矿业权“一矿一策”实施方案经公告后,报市人民政府备案。 完成时限:2022年9月 (二)组织实施退出 1.实施关闭及生态修复。矿业权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封闭井硐、拆除设施、职工安置、矿山土地复垦和生态修复等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完成时限:2022年9月 2.证照注销。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逐级向相应登记机关(矿种按现行登记权限执行)上报公告废止矿业权报告,登记机关负责将自行废止的矿业权向社会公告,并将矿业权移出部配号系统。 完成时限:2022年9月 (三)申请验收 县人民政府根据矿业权退出完成情况,向市人民政府申请验收销号,县级相关部门配合市级有关部门验收退出成果。 完成时限:2022年9月 (四)矿业权退出总结阶段 1.整理建立退出档案。按“一矿一策”原则,将实施退出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文件、记录、影像和储量报告等资料整理建档,保存备查。 2. 接受省、市两级退出督导考核。认真总结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退出工作,主动接受省、市有关部门的督导考核。 完成时限:销号后1年内 四川大园宝矿业有限公司老汞山大园包磷矿 退出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依法有序退出,依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分类退出办法的通知》《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退出实施方案的通知》和《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市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退出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按照“一矿一策”原则,制定四川大园宝矿业有限公司老汞山大园包磷矿退出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矿权名称:四川大园宝矿业有限公司老汞山大园包磷矿 矿业权人:四川大园宝矿业有限公司 矿权类型:采矿权(地下开采) 证 号:C5100002010126110090376 二、退出方式 经省厅协调,该采矿权由乐山市牵头,眉山市配合,拟关闭退出。 三、退出时间 2022年12月31日前。 四、退出步骤 (一)公告备案 该矿业权“一矿一策”实施方案经公告后,报市人民政府备案。 完成时限:2022年9月 (二)配合实施退出 洪雅县配合金口河区做好相关工作。 完成时限:2022年9月 (三)配合验收 洪雅县配合金口河区做好相关工作。 完成时限:2022年9月 (四)退还矿业权价款 矿业权销号完成后,由矿业权人按照现行有关文件规定向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退还出让收益的申请,逐级上报至自然资源厅审核,通过审核后退还相应的矿业权价款。 (五)矿业权退出总结阶段 1.整理建立退出档案。按“一矿一策”原则,将实施退出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文件、记录、影像和储量报告等资料整理建档,保存备查。 2. 接受省、市两级退出督导考核。认真总结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退出工作,主动接受省、市有关部门的督导考核。 完成时限:销号后1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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