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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2年第四季度全县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抽查情况的通报 | ||||||||||||
2022-10-31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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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1 各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单位): 县政府办公室近期对全县政府网站和7个政务新媒体运行管理情况进行了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运行情况。截至2022年10月23日,县政府门户网站和7个政务新媒体正常运行。经监测软件自动扫描和人工复核,我县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基本符合考核要求。 (二)信息公开情况。2022年县政府网站公开各类政府信息9287条,其中县卫健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公安局、县行政审批局、县交通运输局发布量靠前(超过100条),内容丰实。 (三)规范管理情况。一是按照省市要求,于10月15日前完成洪雅县人民政府网站、康养洪雅APP首页飘红效果设置,并在洪雅县人民政府网站首页链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专栏。二是将洪雅县人民政府网站原“国务院信息”栏目更新为“党中央国务院信息”,“省政府信息”栏目更新为“省委省政府信息”,同步调整了栏目转载内容。三是对洪雅县人民政府网站和7个政务新媒体已公开的信息标题、正文、附件等各项内容进行检查,整改含错别字、表述不规范错误的信息54条。 二、存在问题 (一)存在主动公开意识不强的现象。安全生产、机构团体、招投项目栏目超过三个月未更新信息;城市建设栏目超过半年未更新信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教育信息、产品质量监管栏目信息保障差,公开信息不到20条;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未按要求报送政策解读相关信息。 (二)存在信息内容不准确的现象。部分部门(单位)发布信息审核把关不严,存在表述不规范和错别字等现象。例如高庙镇把“党的二十大开幕会”错误表述为“党的二十大开幕式”,县教体局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3周年”错误表述为“建国73周年”等。 (三)存在征集意见不规范的现象。县住建局、县经信局、县交通运输局、洪雅经开区未按要求在洪雅县人民政府网站“意见征集”栏目发布意见征集;洪雅生态环境局在洪雅县人民政府网站“意见征集”栏目开展民意征集活动后,未在“结果反馈”栏目中反馈征集结果。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强化发布审核工作。各部门(单位)要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内容审核管理,严格落实“先审后发”“三审三校”等制度,把好信息源头关,进一步规范采、编、发工作流程,确保发布信息真实准确、语言措辞妥当,不出现危害社会公德和违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文字、语音、图片和视频。 (二)强化互动回应工作。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作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社会各界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利用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渠道听民意、知民心、解民忧,扎实做好网络留言和民意征集的办理工作并及时反馈结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 (三)强化问题整改工作。各部门(单位)要定期对发布信息和政务新媒体建设情况进行自查,对自查问题和县信息技术中心反馈问题迅速整改,确保问题及时发现,整改到位。通报问题责任单位要分析问题原因,抓实问题整改,并于11月7日前将整改情况报告通过OA系统报县政府办公室(县信息技术中心)。 县政府办公室将按照市级要求对全县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情况全县通报,作为年终考核重要依据,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显著位置向社会公示。 洪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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