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履职依据>>县级部门文件>>正文 |
洪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3年第二季度全县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抽查情况的通报 | ||||||||||||
2023-05-30 点击数: |
||||||||||||
|
||||||||||||
〔2023〕—37 各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单位): 县政府办公室近期对全县政府网站和7个政务新媒体运行管理情况进行了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运行情况。截至2023年5月24日,县政府门户网站和7个政务新媒体正常运行。 (二)抽查总体情况。经监测软件自动扫描和人工复核,我县第二季度(2023年2月18日至2023年5月24日)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基本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要求。 (三)信息公开情况。第二季度,县政府网站公开和转载各类政府信息2828条,其中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审计局、县市场监管局发布量靠前,内容丰实。 (四)规范管理情况。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新建“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专题栏目,打通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中的盲点堵点。 二、存在问题 (一)更新保障不及时。一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教育信息栏目信息保障差,超过三个月未更新。二是县教体局上季度通报问题“教育信息栏目超过三个月未更新信息”仍未整改。三是领导简历信息未规范展示。大部分部门(单位)未严格落实《关于领导干部信息公开的办文通知》要求,未对本单位领导简历信息规范化。 (二)信息审核不严格。县农业农村局、东岳镇未严格落实信息“三审”制度,导致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信息内容不准确且无法提供审核记录。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市场监管局、县退役军人局、县审计局、洪川镇、中山镇、中保镇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信息出现错别字、表述不规范、内容不准确等问题。 (三)意见征集不规范。县人社局、止戈镇在洪雅县人民政府网站“意见征集”栏目开展民意征集活动后,未在“结果反馈”栏目中反馈征集结果。 (四)政策解读未配套。政策文件起草部门(单位)未按要求开展政策解读。如县发改局起草《关于印发<洪雅县“十四五”粮食安全规划>的通知》、县公安局起草《关于2023年度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时间和区域的通告》、县人社局起草《关于印发<“游子归乡·乐业洪雅”——洪雅县促进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方案>的通知》、县卫健局起草《关于印发<洪雅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县经合局起草《关于印发<洪雅县绿色工业项目招商引资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县商务和康养产业局起草《关于印发<洪雅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实施方案>的通知》已在洪雅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开,起草部门未公开政策解读。 (五)微信公众号未备案。存在未经备案私自开设微信公众号的情况,“洪雅发改”“东岳镇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已停用,仍能在微信公众号平台被搜索到。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强信息审签制度。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内容保障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上网“三审”制度和保密审查工作,做好信息审签,确保表述规范,杜绝政治类错误表述和错别字。 (二)规范领导信息展示。按照市上文件要求,各镇、县级相关部门要切实规范好本单位的领导简历信息和分工,确保包含照片、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学历、政治面貌和现任职务8个元素。 (三)完成公开标准规范化。县政府各部门(单位)要对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在县级政府门户网站完善本单位、本领域公开内容,杜绝事项目录与公开内容“两张皮”的问题,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部委印发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执行。 (四)强化问题整改工作。各部门(单位)要定期对发布信息和政务新媒体建设情况进行自查,对自查问题和县信息技术中心反馈问题迅速整改,确保问题及时发现,整改到位。通报问题责任单位要分析问题原因,抓实问题整改,并于6月9日前将整改情况报告通过OA系统报县政府办公室(县信息技术中心)。 县政府办公室将于8月中旬对全县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情况全县通报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显著位置向社会公示。
洪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29日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