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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3年第四季度全县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抽查情况的通报 | ||||||||||||
2023-11-24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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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71 洪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23年第四季度全县政府网站与政务 新媒体抽查情况的通报 各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单位): 县政府办公室近期对全县政府网站和7个政务新媒体运行管理情况进行了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运行情况。截至2023年11月19日,县政府门户网站和7个政务新媒体正常运行。 (二)抽查总体情况。经监测软件自动扫描和人工复核,我县第四季度(2023年8月21日至2023年11月19日)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基本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要求。 (三)信息公开情况。第四季度,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和转载各类政府信息3350条,其中县教体局、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审计局发布量靠前,内容丰实。 (四)政府网站建设情况。参照省政府门户网站数字政府“四个一网”(一网通办、一网监管、一网公开、一网协调)布局,建设完成洪雅县人民政府网站“数字政府”专区。 二、存在问题 (一)主动公开意识不强。余坪镇、将军镇、县经合局、中山镇、县住建局、东岳镇、县应急局等部门(单位)未按“应公开尽公开”要求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发布信息数量较少。 (二)信息发布审核不严。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审计局、槽渔滩景区、县国有林场、高庙镇等部门(单位)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不严,审核把关不到位,发布信息存在内容表述错误。 (三)信息转载力度不够。洪雅文旅微博、洪雅文旅微信公众号未按上级要求及时转载重要政务信息。 (四)栏目更新保障不及时。财政资金直达基层栏目信息保障差,超过一年以上未更新。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强化内容保障。各镇、县级相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制度,细化举措,压实责任,确保内容规范完整,坚决杜绝出现严重表述错误等问题。要认真对照《检查指标》和本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做好查缺补漏工作,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二)做好年报发布。各镇、县政府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于明年1月底前在洪雅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集中公开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杜绝出现年度报告内容不完整、公布时间不及时、公布渠道不规范、公布数据不准确或内容雷同、敷衍塞责等问题。 (三)加强问题整改。各镇、县级相关部门(单位)要定期对发布信息和政务新媒体建设情况进行自查,对自查发现问题和县信息技术中心反馈问题迅速整改,确保问题及时发现,整改到位。通报问题责任单位要分析问题原因,抓实问题整改,并于12月1日前将整改情况报告通过OA系统报县政府办公室(县信息技术中心)。 县政府办公室将于2月中旬对全县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情况全县通报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显著位置向社会公示。 洪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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